當僱兇殺人遇上層層轉包:人沒殺成,6人都被判刑
5年前,一房地產公司老闆被人出200萬元僱兇暗殺,而這單“暗殺生意”被轉手4次之後終於敗露……這段看起來像電影劇本的“橋段”其實是個真實的案例。
據廣州日報10月18日報道,今天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終審宣判,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二年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回顧——
2012年8月,被告人覃佑輝投資參股兩家公司;2013年,被害人魏某因合作糾紛對這兩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2013年10月,因擔心自己的投資虧損,綽號“十四哥”的柳州籍商人覃佑輝,出資200萬元僱兇暗殺魏某!
這單“暗殺生意”被轉手四次,先後涉及5名嫌疑人。他們分別是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和凌顯四。

極具戲劇性的是層層僱傭之後“暗殺”酬金從200萬元先後減少到100萬元27萬元20萬元10萬元
凌顯四回憶説,接到“暗殺任務”後,他思來想去,覺得這10萬元酬金太少,一旦敗露要賠上一輩子划不來。
於是,他想出一個點子:找到暗殺對象坦白,讓他配合偽造現場,然後把10萬元酬金騙到手……
道明真相——
2014年4月28日,凌顯四聯繫上魏某,雙方電話約定在南寧一咖啡廳見面。
凌顯四向魏某告知了有人出資10萬元要將其殺害,並讓魏某配合照了一張手被反綁的照片,稱用於向上家交差……
相約演戲——
掛了電話,魏某公司的幾個副總、職員都説,那傢伙肯定是編個故事來訛錢的。但是,魏某認為,如果對方開口要錢,那就是個編故事來訛錢的,可是對方沒説要錢,這就奇怪了。
按照約定時間,魏某帶着幾名公司職員赴約。來者是一名三四十歲的男子,身高一米六幾,走在街上就是一個路人甲。這跟魏某在電影裏看到的身材高大、武功高強、目露兇光的職業殺手形象相去甚遠,不免半信半疑。
策劃“被謀殺”——
來人拿出自己的身份證説:“你看,這是我的身份證。我叫凌顯四,綽號阿四,你們可以叫我阿四。”接着,凌顯四拿出一部白色手機交給魏某,説這是僱他的人給的。只見裏面有一張白紙寫着兩個車牌號的照片以及魏某被偷拍的户外活動照片。魏先生吃了一驚,有點相信對方不是編故事了。
凌顯四説:“為這區區10萬元,我不想殺你,但你要配合我拍照,讓我拿回去交差。之後,你關掉手機,外出躲避一陣子。否則,今天我不殺你,我的老闆也會僱其他人來殺你的。”
思來想去,魏某同意了。於是,他配合凌顯四,拍了一張他被封堵嘴巴、反綁雙手的照片,整個過程都被魏某的公司職員全程用手機錄了下來。之後,魏某關掉手機,飛赴上海照顧患病的老父親,“失蹤”了十天左右。
查找真兇——
從上海回來後,魏某想法查找僱兇殺人的幕後主使,但無結果。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持續了三個月後,他方覺不是長久之計,於2014年8月4日來到南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報了警。
剛開始,警方也有點懷疑這是編故事。後來,警方順藤摸瓜,一路追上去,逮了幾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嚴肅地告訴魏某“這事是真的”。
法院宣判——
2019年10月17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凌顯四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進行終審宣判。
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原審被告人覃佑輝有期徒刑五年、判處原審被告人奚廣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處原審被告人楊康生和楊廣生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判處原審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判處原審被告人凌顯四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

原審被告人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凌顯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根據上述六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