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議員呼籲給香港人“完整英國公民身份”,港府回應
李天宇我支持记者付国豪。
【文/觀察者網 李天宇】
當地時間10月25日,英國上議院通過一項動議,呼籲英國政府給予香港居民以“完整英國公民身份”。
據英國議會網站顯示,這項動議由大衞·奧爾頓(David Alton,頭銜為“利物浦的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 of Liverpool))提出,內容是呼籲英國政府給予香港居民“完整的英國公民身份”。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當天就此事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載國家對香港的各項基本方針政策已落實並體現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基本法中予以規定。
發言人表示,自香港迴歸祖國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最佳安排,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發言人説,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也繼續有效。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人權和自由,也必定全力維護。
發言人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

英國上議院議員大衞·奧爾頓。(視頻截圖)
在香港迴歸之前,英殖香港居民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現稱“英國海外領土公民”),這一身份在香港迴歸時失效,而在迴歸時沒有獲得其他國籍的香港居民則自動成為了“英國公民(海外)”(BNO)。
“英國公民(海外)”身份是過渡性的,自1997年10月起便截止了簽發。並且持此護照者雖然名義上是“英國公民”,但在出入境英國時同樣要受到管制,也沒有居留及工作權利,更無歐盟公民身份。大衞·奧爾頓稱,持BNO護照的香港居民在入境英國時享受的便利“甚至不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者”,並要求英國政府對BNO護照持有者與普通英國公民“一視同仁”。
值得注意的是,上議院在10月25日進行的實際上是一次有關此話題的“投票辯論”(balloted debate),沒有強制約束力,並不意味着英國政府確定會給香港居民以完整英國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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