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體檢發現“包塊” 尚未確診跳樓身亡
看看新聞Knews10月31日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汪女士到福永人民醫院去檢查病情,這期間她從醫生那兒打聽到了一些關於自己體檢的情況,於是就開始心情抑鬱,心理負擔加重,最終選擇跳樓,不幸墜亡,汪女士的家屬認為,造成這樣的後果,醫生和醫院都要承擔責任!
患者汪女士48歲,因為下腹疼痛,10月23號她在福永人民醫院婦科住院,在常規檢查治療以後,醫生建議再做ct檢查,患者家屬説,ct檢查的進展情況家屬還不知道,患者本人卻先知道了。
家屬説,四天以後,汪女士獨自從醫院出來,回到家裏,當晚她通過手機微信給丈夫留言説,今天醫生告訴我ct結果出來了,説胰臟結腸有問題,自己有一種莫名的預感,99%是結腸癌,那個包塊就是結腸裏面的惡性腫瘤,所以決定放棄治療,因為不想拖累家人,不想拖累家庭,這也成為她留給家人的最後一段話。
對於此事,院方的情況説明中稱,患者家屬來訪醫院領導及婦科主任接待了患者家屬,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對患者的不幸表示同情和哀悼,同時正面回應患者家屬提出的訴求,積極引導患者家屬合理合法維權。
生病了,檢查結果應該先告知家人,還是告知本人呢?醫生應該怎麼做,有市民認為醫生還是應該把病情先告訴家屬,比較妥當,但也有市民認為,醫院和醫生也有履行向患者説明病情的義務。律師表示醫生的做法從這個法律上沒有任何過錯。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在現行法律中針對哪些信息應當向患方告知,哪些不告知,告知的時間方式範圍等等都沒有具體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