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宣”現身《人民日報》,部委幹部被國安帶走畫面曝光
(“政知道”微信公眾號11月1日文章)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對我大肆開展情報竊密、拉攏策反、滲透破壞活動,嚴重危害我政治、經濟、軍事、網絡信息和公民人身等安全。”
政知君注意到,11月1日,“國安宣”在《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在以往,我們經常會看到“任仲平”“國平”“鄭青原”“仲祖文”等評論文章,但“國安宣”出現的情況,並不常見。
同一天,央視曝光了三個人。
某部委幹部
先來看在某國常駐的我國某部委幹部張向斌。
根據央視介紹,張向斌1970年出生,是個“70後”。1996年,26歲的他就受組織委派赴某國常駐,駐外期間結識了自稱是該國外交部的A某等人(該國間諜情報機關人員)。
外方人員以高額報酬為誘惑,通過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張向斌提供情報。
張向斌數年間向對方提供了數十份涉及我國內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資料,其中絕密級、機密級文件達14份。
2008年,張向斌從單位辭職,辭職前,還陸續從辦公電腦和內部辦公網絡中搜集大量文件資料,非法攜帶至國外。
經查,張向斌的個人電腦及其他存儲介質中存有5200份文件資料,其中標註絕密級的59份,機密級848份,秘密級541份。
一直到201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安全廳破獲此案。

△張向斌被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人員緝拿
與外國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
就在今年2月,張向斌因間諜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判死緩。
政知君注意到,央視還報道,張向斌駐外期間多次嫖娼,與多名外國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甚至與該國政府女性官員發展成情人關係並生育兩個私生子,這些都為該國間諜情報機關對其進行控制運用留下了把柄。
究竟什麼屬於絕密級文件?
政知道注意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決不允許他們肆意作為”
節目還披露了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網絡管理員陳偉(1985年出生)。


報道稱,2011年,陳偉在公司門口“偶遇”了一名自稱彼得的外國人。陳偉為了更高的報酬,竊取了大量內部涉密文件,提供給彼得。
不過,當陳偉因心生恐懼提出終止合作時,彼得卻以陳偉此前提供的情報為把柄,要挾他繼續提供涉密情報。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採用恐嚇的手段是非常常見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上,過去沒有,現在沒有,將來國家安全機關也絕不允許他們,肆意作為,危害中國公民人身安全。”國家安全機關偵查人員出鏡説。

2015年3月,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對陳偉實施抓捕。2019年3月,陳偉因間諜罪被判無期徒刑。
“國安宣”
就在11月1日,“國安宣”發文稱,反間諜鬥爭尖鋭複雜,時刻面臨着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運用國家和特定地區整體力量以及高新科技能力的嚴峻挑戰。

作為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成功破獲了一批重大間諜案件,斬斷了敵人的情報竊密渠道,粉碎了敵人布建的情報網絡,依法嚴懲了一批罪行嚴重的間諜犯罪分子,堅決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法律權威”。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構築反奸防諜鋼鐵長城》。
(撰文 :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