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一天端掉兩個暴徒武器“黑作坊”
【綜合/觀察者網 王慧】
汽油、花生油、漏斗、膠吸管、手套……香港警方2日在一處暴徒“武器作坊”中發現了這些原材料,警方懷疑它們將被用來製造汽油彈。
據香港“橙新聞”報道,警方2日下午根據線報及調查,一舉搗破位於香港橫州的上述“汽油彈廠”,檢獲了6枚疑似汽油彈製品,並查獲一批疑似汽油彈原材料製品。
除此之外,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2日還在銅鑼灣拘捕了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的4男1女,並檢獲約188支汽油彈、數支伸縮警棍及胡椒噴劑等武器。
“O記”警司楊耀宗稱,相信這批汽油彈及攻擊性武器供應給了2日的港島暴徒,他們正在調查被捕者曾否參與其他暴力示威活動。

“O記”2日檢獲的汽油彈 港媒圖
港警搗破一處“汽油彈廠”
據香港“橙新聞”3日報道,10月14日凌晨,位於元朗西菁街的百樂金宴酒家疑似遭催淚彈襲擊。警方將其列為刑事毀壞案處理,事後追緝11名涉案男子。
警方表示,在接獲線報並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後,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2日下午約5時半於橫洲近福喜街的一倉庫附近發現一名38歲的目標男子。
警方在他身上發現4枚疑似汽油彈的物品,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為名對其拘捕,並進行扣留調查。

警方從男子身上檢獲疑似汽油彈製品 港媒圖
隨後,警員又於倉庫中檢獲2枚疑似汽油彈製品、一批疑似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包括約100公升疑似汽油的液體、花生油、漏斗及膠吸管等。檢獲物品還包括面罩、手套、疑似激光筆製品及黑色衣物。

香港警方2日查獲疑似汽油彈原材料 港媒圖
在搗破這一“汽油彈廠”後,報道稱,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並將循不同方向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62條,藏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可處監禁10年,如有人利用汽油彈縱火,可判處終身監禁。
“O記”另檢獲188支汽油彈
據星島日報3日消息,“O記”根據線報,昨天(2日)下午3時突擊檢查了灣仔堅拿道西的一個住宅單位,搜獲188支已製成及半製成汽油彈、一批助燃液體(電油、松節水等)、5支伸縮棍、2支胡椒噴霧、一批頭盔及防毒面具等。
警方在現場拘捕了4男1女,年齡介乎19歲至24歲。其中,3人為香港城大及香港理工大學的學生,1人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的畢業生,另外1人為建築工人。
警方相信,這5名被捕人士當時正在單位內製造汽油彈,提供給暴徒用於暴力破壞活動。
警方表示,會積極調查被捕人士是否涉及其它暴力示威,調查背後是否有組織指使他們在單位內製造汽油彈。警方相關行動仍會繼續,不排除會有其他人涉案被捕。

180多支汽油彈,包括已經制成和半製成的 港媒圖
香港特區政府2日晚連夜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暴徒罪行,強調暴徒罔顧大眾安危,蓄意破壞及焚燒商鋪、新聞機構和港鐵站,目無法紀,令人髮指。為確保公眾安全、維護法治,警方必須採取驅散行動,並拘捕涉嫌違法者,以恢復社會秩序。
警方在3日的聲明中同樣強烈譴責暴徒目無法紀的暴力及破壞行為。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必定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恢復社會秩序,並對所有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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