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斌:香港問題幫我們重新認識國家概念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楊光斌】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社會科學的滯後性既是國家落後的結果,也是導致國家發展中出現麻煩乃至犯顛覆性錯誤的原因,因為世界政治史上已經有很多國家誤信“先進”理論陷於泥淖而難以自拔。具體而言,國家概念是政治學乃至整個哲學社會科學的基礎性知識,國家理論不僅僅是政治學的學術問題,更是事關治國理政的政治能力與政治方向問題。
香港問題是流行的國家概念的產物,但這種理論到頭來卻不能解釋香港問題。從2003年反對基本法第23條即關於國家安全的立法,到2014年“佔中”事件,再到2019年6月開始的持續性的“反送中”遊行示威和暴亂,都是對我們國家治理的嚴峻挑戰,同時也是中國政治學重新認識國家概念的契機。

2019年7月1日上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酒會,慶祝香港特區成立22週年。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左三)和梁振英(左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王志民(左一)等嘉賓出席酒會。中新社記者 張煒 攝
一、對流行的國家概念的反思與重構
流行的國家概念就是馬克斯·韋伯的説法:國家是在特定疆域內排他性地擁有暴力的政治機器。就是説,只要一個國家擁有強力機關去保衞最高主權,國家就立得住了,而且看上去國家很強大。韋伯的國家觀無疑是基於歐洲歷史的寫照,即經過長期戰爭而打出來的一族一國這樣的“強國家”。
基於歐洲歷史經驗的國家概念不能有效地解釋非西方國家、尤其是一些亞洲和整個非洲國家的事實。在亨廷頓的學生米格代爾教授看來,很多非西方國家很難組織起來,政府只是眾多社會組織中的一員,正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屬於典型的“強社會中的弱國家”。這是對韋伯國家觀的重大發展,能夠更好地理解發展中國家的國家建設進程。
但是,無論是韋伯的國家觀還是米格代爾的國家理論,都是一種“結果性”概念,只不過二者在“結果”上有所差異而已,即一個是“強國家”的敍事,一個是“弱國家”的敍事。事實上,國家建設是一個“過程性”概念,第一步首先得獲得國民性認同或者族羣認同;第二步才是排他性地擁有暴力機器——族羣不認同的話排他性的暴力機器就是虛設的;第三步是國家主權代表者能將國家組織起來,組織不起來的國家不是現代國家。
基於此,我們給國家的定義是:在特定疆域內獲得國民性認同、擁有排他性暴力機器並被組織起來的政治組織。也就是説,國家所以為一個現代國家,前提是獲得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階級、不同地區的民眾的“國民性認同”,即大家都認同自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沒有這個前提,排他性暴力機器就不是有效的,組織化國家更困難。那麼,“國民性認同”是怎麼完成的呢?
二、國家是怎麼誕生的?
比較政治學有大量的國家、尤其是現代國家是如何誕生的研究,基本上歸位兩種路徑:戰爭和意識形態教化。
基於中世紀歐洲城邦式國家向現代國家的轉變過程,著名歷史社會學家查爾斯·梯利的驚世之語就是“戰爭製造了國家,國家發動戰爭”,即國家是戰爭的產物。這個論斷其實和毛澤東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的説法如出一轍——“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裏的“政權”不是指“政府”,而是統治國家的權力即國家主權。也就是説,古今中外的絕大多數國家的誕生都是戰爭的產物,贏家成為國家主權者,自然掌握了排他性暴力機器。

“槍桿子裏出政權”、“黨指揮槍”,經過艱苦卓絕的鬥爭建立了新中國
但是,馬上得天下不可以馬上治天下,那樣的統治成本太高,政權也不會長久。因此,在成為主權者之後,聰明的統治者都立即尋求政權的合法性——老百姓的認同和支持,這個功能非意識形態教化不可。漢承秦制,“廢黜百家,獨尊儒術”是最為成功的意識形態立國典範,從此確立的“文教傳統”不可撼動,任何統治者要想在中原大地長久存在下去,都要自我儒家化,如滿清皇帝三番五次去拜孔廟。
現代西方國家更重視文化權力,資產階級革命之後的政權不但不需要財政能力的維持,更需要合法性知識產品,其中大學和各種貌似中立的非政府組織都是文化產品的重要生產者。
一句話:國家靠戰爭製造,國家存續主要靠意識形態教化。如果一個國家或者國家的部分地區只有暴力壟斷權而無意識形態權力,這個國家或地區早晚會出大麻煩。也就是説,抽象的國家主權要靠實實在在的治權去實現。
三、國家主權依賴於不同層次的政府治權去實現
國家誕生後,隨時遭遇保衞主權、實現主權的政治,而主權不會自動實現,靠主權代表者即政府去實現主權者意志。但是,一定要認識到,作為主權(即政治權力/國家權力)代表者的政府,其權力也不是鐵板一塊,在各國實踐中,政治權力是軍事權力、司法權力、意識形態權力和經濟權力的綜合,除非主權者同時掌控了所有這些權力,否則國家主權就會被削弱甚至被衝擊。
作為國家主權最重要支柱的軍事權力,都為主權者直接掌控,因此軍事權力都是主權捍衞者,一般不會成為主權的顛覆者。關於司法權力,就西方政治傳統而言,司法權甚至在政府之上,因此實行了西式制度的非西方國家,有不少案例告訴我們,司法權力成了政治動盪的來源之一。關於意識形態權力,其載體不但有文化部門、教育部門、學校,還有媒體,誰掌控了這些部門,誰就代表了自己利益的政治權力,國家主權會受到嚴重傷害,所以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就有中國學者提出“文化主權”概念。關於經濟權力,雖然政權需要發達的“經濟再生產”即財富的支持,但是經濟權力是彌散性的,可以用來支持不同性質的政治權力,所以才有歷史上政治動盪發生在經濟繁榮的很多案例。
可見,政府治權就是主權實現的過程,説治權代表主權也不為過。正是因為治權與主權的內在統一性,中外歷史上治權與主權相沖突的幾個著名案例,最終結果都有違初衷。
四、結語:香港問題驗證了、也豐富了國家理論
香港問題是時代的產物。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社會科學的貧瘠性狀況眾所周知,我們沒有關於國家的更多、更好的知識儲備,那時候的政治學認為有了軍事權力就擁有主權,這種實踐的理論基礎就是典型的韋伯國家觀。
這種理論反映在實踐上,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香港被授予高度的自治權,主權者只有軍事權力,而司法權、意識形態權力都不在主權者手裏,長久以往,必然出現“國民性危機”即國家認同危機。幾年前,“港獨”還只是幾個人的叫囂,今天已經演變為規模很大的思潮乃至政治暴亂。在國家建設意義上,我們認為中國的“國家認同”尚未完全達成,從而為國家治理帶來嚴峻挑戰。

相當一部分香港人拒絕國民教育,並將其視為“洗腦”
另一方面,香港問題也驗證並發展了國家的概念。第一,主權者僅僅壟斷暴力機器是遠遠不夠的,國家所以為國家的前提是解決“國民性認同”。第二,主權依靠不同層次的治權去實現,即主權和治權具有內在統一性,失去治權,最終必然傷及主權。
未來,如何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以治權夯實主權,將是必須解決的一項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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