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檢方可索取特朗普報税資料
(觀察者網訊)
據CNBC報道,當地時間11月4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一致裁定,特朗普總統的納税申報表必須移交給紐約州檢方,並駁回了特朗普在白宮任職期間免於接受刑事調查的論點。
上述裁決,將加強檢方對會計公司馬紮斯(Mazars LLP)執行傳票、索取報税資料的權利。
對此,特朗普的律師傑伊·塞庫洛(Jay Sekulow)説,總統將要求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
“第二巡迴法院的裁決將提交給最高法院。這個案子涉及我國的核心。憲法問題很重要,”塞庫洛在一份聲明中説。
報道稱,作為刑事調查的一部分,曼哈頓區檢察官賽勒斯·萬斯(Cyrus Vance Jr.)正向其馬紮斯公司索要特朗普八年的公司和個人納税申報表。
但特朗普方面則通過起訴加以阻止萬斯發送傳票。上月中旬,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駁回了特朗普的訴訟要求,並對豁免權的“特殊要求”表示反對。
對此,特朗普的律師向上訴小組辯稱,總統在任職期間具有絕對的豁免權,不僅免於起訴,甚至免於對其當選前的行為進行刑事調查。
特朗普的另一位律師威廉·康索沃(William Consovoy)10月23日在法官面前爭辯説,“就算特朗普在紐約市第五大街上槍殺另一個人,也到等到卸任後才可將其逮捕和起訴。”
而上訴小組裁定則解釋了總統豁免權。“任何免於國家刑事訴訟程序的總統豁免權,都不會延伸至調查性步驟,例如此處所討論的大陪審團傳票。”專家小組寫道。
對於4日第二巡迴法院的裁決,曼哈頓區檢察官辦公室的發言人拒絕發表評論。
據瞭解,目前,美國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中有五名屬保守派,其中兩名大法官由特朗普提名。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過去幾十年來,美國大黨總統候選人都在競選期間公佈了自己的納税申報單。但在2016年總統大選期間,特朗普數次拒絕公佈其報税單,打破了這一慣例。
2017年1月,特朗普宣誓就職後,十萬人請願要求特朗普公佈報税單,包括驗證其遵守‘薪酬條款’所需的全部信息”。對此,白宮回應稱,不打算公佈新任美國總統的納税申報單。
今年4月3日,民主黨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尼爾(Richard Neal)致信美國國税局局長,正式要求後者4月10前提交特朗普2013—2018年間的個人和商業納税申報單。
對此,共和黨方面卻認為,民主黨人出於政治目的,將税法“武器化”。
5月6日,美財政部長姆努欽向尼爾去函稱,其委員會有關獲取特朗普納税申報單的請求“沒有立法根據“。
9月,曼哈頓地檢官萬斯的辦公室發出傳票,要求特朗普提交過去8年的個人和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這是該辦公室對特朗普調查的一部分。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