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點外賣惡意差評索要退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9個月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樂清法院(ID:yqsrmfy)
據浙江樂清市法院11月7日消息,多次謊稱外賣食品中“有頭髮”、“送錯餐品”而獲得退款的22歲被告人沈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隨案移送的犯罪所用手機一部予以沒收。
2018年11月4日,沈某在某外賣軟件中下單點了雞腿排飯,他飽餐一頓後,卻在店家平台留言“有頭髮怎麼吃,吃死了怎麼辦”。店家與他溝通協調後,沈某要求退款。為了不在平台留下不良記錄,店家同意退款16元。
但其實,外賣雞腿排飯里根本沒有頭髮,這是年僅22歲的沈某為了吃白食,惡意訛商家的慣用伎倆。

勿以惡小而為之,等待沈某的是法律嚴厲的審判
11月6日,樂清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沈某尋釁滋事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沈某以不花錢吃到外賣為目的,多次以外賣商品中有頭髮或者送錯餐品為由要求商家退款,在商家拒絕退款時以給差評或者投訴等方式脅迫商家退款。期間,沈某使用兩個手機號,多次更換外賣配送信息防止被商家認出。
2018年10月至11月期間,沈某以上述方式成功申請外賣退款13次獲利251.5元,另外,沈某的這種行為還多次被商家認出系惡意退款而不予退款,或沈某自己出於害怕心理取消退款申請。
當公訴人訊問被告人沈某,為什麼要多次以這樣的方式作案?
沈某回答稱自己沒有錢。
然而,沈某卻是前科累累……
沈某,1997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浙江金華東陽市。
他曾因犯交通肇事罪於2014年12月19日被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系未成年人犯罪);因犯詐騙罪於2017年11月30日被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於2018年5月21日刑滿釋放。

具體犯罪事實
1.2018年10月6日,沈某訂了午星便當外賣的奧爾良雞腿排,在外賣平台留言食物裏有頭髮申請退款,午星便當店第二日自動退款14.8元。
2.2018年10月7日,沈某訂了華萊士外賣的飽食餐(香辣雞腿堡+辣味雞肉卷+雞米花+黑椒雞塊),通過撥打商家電話,以謊稱食品內有頭髮為由申請退款,成功退款26.9元。
3.2018年10月12日,沈某訂了徐慧三鮮面外賣的三鮮炒粉幹,通過電話聯繫賣家,稱食品內有頭髮,成功退款28元。
4.2018年10月20日,沈某訂了聚勝客炸雞漢堡外賣的一隻童子雞,通過電話聯繫商家,稱食品內有頭髮,成功退款21元。
5.2018年10月20日,沈某訂了華萊士炸雞漢堡外賣的飽食餐,通過電話聯繫商家,稱食品內有頭髮,雞米花是酸的,商家要求拿回食品,沈某謊稱食品已經丟掉,商家表示不退款。
6. 2018年10月21日,沈某訂了華萊士炸雞漢堡店的外賣,通過電話聯繫商家,稱食品內有頭髮,商家表示不退款。
7.2018年10月26日,沈某訂了嚇土伯燒烤外賣的炒粉幹,並通過電話聯繫商家謊稱食品內有頭髮,成功退款22.5元。
8.2018年11月1日,沈某訂了龍門花甲外賣的錫紙花甲,並電話聯繫商家謊稱食品內有頭髮,成功退款16元。
9.2018年11月2日,沈某訂了張秀梅脆皮雞烤肉飯外賣,在平台上留言附上偽造有頭髮的食品的照片,成功退款17元。
10.2018年11月3日,沈某訂了午星便當外賣的雞腿排飯,在外賣平台上留言食物裏有頭髮,午星便當店第二日自動退款17.8元。
11.2018年11月4日,沈某訂了友家便當外賣的雞腿排飯,在平台上留言“有頭髮怎麼吃,吃死了怎麼辦”,成功退款16元。
12.2018年11月6日,沈某點了川味麻辣燙外賣的麻辣燙,食品送達之後沈某申請取消訂單,商家聯繫沈某,沈某以食品內有頭髮為由,要求商家退款,成功退款21元。
13.2018年11月7日,沈某訂了高陽餛飩店的蒸餃和豆奶,在平台上留言稱商家沒有主動和他聯繫店內沒有煎餃,成功退款16.5元。
14.2018年11月11日,沈某訂了龍門花甲的錫紙花甲,並電話聯繫商家謊稱食品內有頭髮,成功退款10元。
15. 2018年11月14日,沈某訂了鼎燦瘦肉丸的香辣牛肉炒飯,在外賣平台上留言“有頭髮啊,讓我吃了死啊”,商家聯繫沈某表示可以重新做一份送過去,沈某隻要求退款,後成功退款24元。
16.2018年11月15日中午,沈某訂了飯留香的麻辣牛肉炒飯,在平台上留言稱食品內有頭髮申請退款,商家聯繫沈某要求拿回外賣,沈某遂取消退款申請。
17.2018年11月15日22時許,沈某訂了山城重慶小面的牛肉炒麪加荷包蛋,被商家懷疑係惡意退款客户,商家主動取消了訂單。
18.2018年11月16日20時13分許,沈某訂了山城重慶小面的牛肉炒麪加荷包蛋,後電話聯繫商家謊稱食品內有頭髮,商家認出其系惡意退款客户,不予退款。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本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沈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沈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

為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根據本案的具體犯罪事實、情節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現,依法判決被告人沈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隨案移送的被告人沈某犯罪所用的手機1部,予以沒收。

沈某惡意差評騙取退款的行為看似小惡,卻損害了商家的利益,危害了社會誠信的構建,破壞了法治營商大環境。對這類行為必須打早打小,防微杜漸,以儆效尤,共同營造誠信良性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