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公務員工作日旅遊30天?當地官方回應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封面新聞”(ID:ihxdsb)
11日,一篇關於“遂寧某公務員工作日旅遊超30天”的網帖引發熱議。
網帖稱,遂寧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某公務員,是當地知名網紅。2019年3月以來,多次在微信朋友圈、A計劃聊天羣、“看遂寧”微信公眾號發表自己長時間外出旅遊日記。
今年以來,一年三次出遊時間長達50天,在工作日出遊超30天。

11月11日,遂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辦主任冉桂英回應封面新聞稱,接到舉報後,已會同市紀委監委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逐一調查核實,網友反映情況部分屬實,該公務員系發改委員工袁某,已工作28年(1991年9月參加工作,可公休15天),其中旅行期間含有清明、中秋、國慶、雙休日和履行手續的公休假及事假,核實未請假2天,認定為曠工。
遂寧市發改委提供的一份調查資料可以看出,網友反映袁某的三次出遊,分別是3月23日至4月6日(共15天,其中工作日10天、週末雙休日5天);8月3日至8日(共6天,其中工作日4天、週末雙休日2天);9月11日至10月7日(共27天,其中工作日14天、週末雙休日3天、中秋假期3天、國慶假期7天)。
3次出遊,總共48天,其中28天為工作日。“在這28天中,有14天是袁某法定公休日,另外12天是請(事)假。”冉桂英表示,其中有2天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
據冉桂英透露,在對袁某假期的核查中發現,今年下半年以來,袁某家中親人患重病,好友也患病住院,導致其精神狀態不佳,內心抑鬱,故請假外出。
目前,根據效能監察有關規定和內部規章制度,發改委已對當事人袁某開展通報批評,責令其在幹部職工大會上作深刻檢討,扣減個人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分6分,扣減2019年第三季度目標績效獎,本年度幹部績效考核確定為最末等次。
同時,當事人袁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已認識到錯誤,將更嚴格要求自己。“已收到了組織上的處理意見,當時未請假擅自離崗,給組織和單位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袁某説,他接受處理,在接下來的工作中,認真吸取教訓,更嚴格的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