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煌:精神病人犯罪,不能只怪家人和警察
11月5日,長沙9歲男童被毆打致死,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9日,長沙雨花警方發佈通報,提到犯罪嫌疑人2010年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治療。
林輝煌博士在X市的公安部門長期蹲點調研過程中,曾遭遇到不少涉及精神病人的案例,因此,“行業研習”邀請他講講警察和精神病人的故事:到底有多少精神病人?為什麼我們要懼怕他們?
11月5日,長沙。一個9歲男孩,出門邀同學一起上學時,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遭遇一名陌生男子的突然攻擊。
據報道,事發前,嫌疑人馮某華已經拿着一把一尺餘長的螺絲刀在電梯前的大廳裏遊蕩。被襲後,男孩拼命往外面的小區道路上奔逃,摔了一跤,被馮某華追上。馮某華隨即騎坐在男孩身上,用螺絲刀多次刺向男孩的身體和頭部,並扼住孩子喉嚨。當天,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馮某華(男,30歲,河南滑縣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審查偵辦之中。
多名小區居民認為,馮某華疑似精神病人。長沙雨花警方今日通報,馮某華處於無業狀態,2019年11月1日才隨其父母入住該小區;據其父母反映,馮某華2010年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治療。當然,嫌疑人是否為精神病人,還要等相應的鑑定結果才能最終確定。

1.警察與精神病人
事實上,精神病人肇事已經成為基層警務活動中的突出問題。X市的某派出所民警告訴我,當前處理有關精神病人的各類案子,至少要佔去民警三分之一的時間。這樣的案子往往勞民傷財,卻沒有什麼實際的成效。透過這些闖入基層治安的精神病人,我們可以更深刻地剖析整個社會控制的內在困境。
在精神病人的監管問題上,只有那些嚴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才引起國家的關注。然而在X市,即使是肇事肇禍等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工作還存在很大漏洞,精神病患者殺人、放火、用石頭擊打路人等案件仍然時有發生。
為此X市公安局曾經要求,對乞討流浪的精神病人,要協調衞生、民政等部門予以救助;對家庭貧困、無力持續用藥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協調財政、衞生等部門解決基本用藥問題;特別是對危險等級高、易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務必要提請黨委、政府協調解決入院治療問題,堅決避免精神病人因得不到治療病情發作而肇事肇禍。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各部門對於精神病人的監控都非常鬆懈,最終的責任往往都推到公安部門頭上。

民警高一鳴(化名)告訴我,有一回胡鄉的一個精神病人,拿刀亂砍,在勸阻的過程中,民警的一個手指幾乎被砍掉了。派出所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但是精神病院要錢,而當事人家裏也沒有錢。精神病院要求由派出所來出錢,因為是你派出所送過來的。
“這不是坑派出所嗎!”高一鳴憤憤不平地説。後來派出所費了老大的勁與政法委、鄉政府協調,由後者出了一部分錢才把這個問題給解決了。事實上還有很多這樣的重度精神病人處於失控漏管的狀態。
即使是醫院,也不願意對精神病人的事情過多介入。這既涉及到費用的問題,又涉及到安全隱患的問題。
有一次,指揮中心給值班室派了警,説檢察院對面有人需要救助。我跟過去了,發現是個女的,躺在地上亂動,她説自己的手“不當家”。120的車就在旁邊,醫護人員站在旁邊,等着民警過來。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看見那個女的躺在地上,就分別給120和110打電話。
過了一會兒,女的站了起來,120就讓她上民警的車。民警塗龍(化名)聽了就來火,一扭頭自己上了警車。“這明顯的是個精神病,不拉到醫院,拉到派出所幹什麼!”後來女的又恢復了一些,並沒有要求救助,我們就上警車走了。
2. 到底有多少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成為派出所工作中的重點問題,這是很有趣的現象。其中,醫學意義上的精神病人因為自己對行為難以認知,涉及這類人的治安案件一般都不要求其負相關責任。然而在當前情況下,精神病作為一種符號卻成為可以被利用的工具。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甚至鼓動其挑起糾紛,引發治安調解,從而撈取不應得的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這類精神病人的糾紛就不僅僅是醫學意義上的,更是社會學意義上的:精神病成為當事人與監護人開脱責任的法寶。
另外一類“精神病人”是被社會規範所賦予的,其悖繆的行為因為頻繁給派出所製造麻煩而被視為“精神病人”。這類“精神病人”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他不像其他人一樣遵守社會秩序。雖然他在行為認知上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懂得利用各種行政體系的資源為自己獲取好處;在必要的時候,甚至懂得變化各種策略來適應情勢的變化。
警察經常將自己比喻為醫生,天天就是為社會中的各種矛盾“坐診”,儘量開出合適的藥方來緩解“病症”。這種糾紛認知與新時期整體的矛盾哲學是一致的:社會矛盾和衝突被認為是一種社會變態的現象,是對社會有機體的侵害。現在的問題也許不僅僅是精神病人數量的增長,更在於針對精神病人糾紛的“藥方”似乎已經失效,警察對於進入派出所的“不正常的人”並沒有“醫治”能力。
世界衞生組織預測,精神疾病可能成為僅次於心臟病、癌症之後全球人類的第三大疾病。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最近幾年開展了“中國精神障礙疾病負擔及衞生服務利用的研究”大型項目調研,該調查採用多水平質量控制方法和多級抽樣設計,調查地區為中國(除香港、澳門、台灣地區)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多級抽樣調查户共38593户,最終完成了調查的實際樣本量為32552個。
上述調查顯示,我國任何一種精神障礙(不含老年期痴呆)12月患病率為9.32%。其中,焦慮障礙患病率最高,為4.98%;心境障礙其次,患病率為4.06%;酒精藥物使用障礙第三,患病率為1.94%;間歇爆發性障礙第四,患病率為1.23%;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性障礙終生患病率為0.61%。
而根據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精神衞生中心教授王高華的説法,我國精神障礙患病總人數已經超過一億(這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衞生中心在2009年公佈的數據)。其中,重精神病1600萬,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接近人口總數的1%。然而,根據中國醫師協會精神科醫師分會第十五屆年會上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只有599.4萬例(在2014年底,這一數字為429.7萬)。是因為很多嚴重精神病人沒有登記在冊嗎?

影視上的精神病人形象(圖為電影《大腕》劇照)
3. 為什麼你會懼怕精神病人?
除了精神疾病患病率的增長,我們還面臨着精神疾病的民眾知曉率低、精神疾病負擔重、精神障礙治癒率低、精神衞生醫療資源整體缺乏、精神衞生領域人才數量短缺等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國家在精神衞生髮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發佈了一份名為《亞太地區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Asia-Pacific Mental Health Integration Index)的報告。報告顯示,中國的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為45.5,在亞太15個地區中排名第九,遠遠落後於得分最高的新西蘭(94.7)。尤其是在治療可及性(27.4)和就業機會(38.9)兩項上,中國的情況不容樂觀。
許多民眾對於什麼是精神疾病了解很少,尤其是在農村地區。大家一般只是把這樣的人視為“怪人”或“傻子”,家人也不會及時將其送到醫院尋求救治。甚至在廣州這樣的大城市,普通居民對於精神疾病的知曉度也沒想象中的高。
前陣子我在廣州的一個小區進行入户調研,有一個案例很典型。一位中年婦女,她女兒上小學的時候就有一些行為異常的表現,一開始也不懂得送到醫院檢查,而是請了各種風水先生來家裏施行“法術”。這顯然沒有什麼效果,最後才把女兒送到醫院,檢查發現是精神分裂症。而這位婦女長期以來自己也覺得很不舒服,跟家人關係都很糟糕。在照顧患病女兒多年之後,她才被檢查出同樣患有精神分裂症。
一方面,民眾對精神疾病的知曉度不高,另一方面,一旦發現身邊有精神病人,又非常緊張和排斥。實際上,這些都是因為對精神疾病缺乏瞭解。
2010年WHO和世界銀行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的疾病負擔研究顯示,神經精神障礙的疾病負擔佔疾病總負擔的10.4%,而精神障礙佔總負擔的7.4%,神經精神問題已成為全球疾病負擔的一個突出問題。
北京大學精神衞生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馬弘稱,她所在機構的未發表研究發現,在擁有兩名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中,93%的家庭會陷入窮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平均壽命比全國人口平均期望壽命低約20年。《亞太地區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也指出,在亞太地區,精神疾病是傷殘所致生命年損失(years lost due to disability/YLD)的第二大因素。
治癒率低,是另外一個關鍵問題。北大六院的精神衞生調查(2016)顯示,我國心境障礙患者的求治率僅有9.51%,求治者治療比例僅有七成,並且患者獲得的這些治療往往並不充分。精神分裂症患者50%以上也沒有得到有效而規範的治療。《亞太地區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顯示,在中國,約92%的精神疾病患者從未接受過治療。
因個別惡性事件影響,人們普遍認為精神病患者存在危險性,從而產生歧視和偏見。正是因為公眾對精神疾病的認知不足,以及社會對精神疾病患者存在或多或少的歧視,導致很多精神疾病患者怕暴露身份而拒絕治療。而這一點,反過來也是我們懼怕精神病人的一個原因:他們似乎根本沒法得到有效治療?

4.精神疾病,拿什麼來拯救?
深層次講,無論是羣眾知曉率低,還是求治率/治癒率低的問題,都與我國精神衞生資源不足有關。“醫學界”公眾號之前發佈的關於中國兒童精神科醫師的調查報告顯示,平均每位醫師需要應對10-24萬名患兒。實際上,不僅僅是兒童/青少年的精神障礙得不到足夠的診療資源,就連成年精神障礙患者的診治現狀也十分堪憂。據國家嚴重精神障礙管理信息系統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國現有精神科醫師2萬多名,平均1.49名/10萬人口。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馬弘表示,治療可及性和服務網絡的建設有關。中國整體精神治療服務水平較低,尤其是縣一級的精神機構的設置較弱,“至少三分之一的縣完全沒有精神治療服務”,有的縣甚至連一個精神科醫生都沒有。另一方面,《亞太地區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顯示,中國精神衞生系統的城鄉差距尤為顯著,中國約有三分之二的農村沒有設立精神疾病牀位。
根據《亞太地區精神衞生綜合評價指數》,中國在精神衞生領域上的經費低於所有健康領域經費的1%。除了經費問題,另一個窘況是,醫學院校的畢業生中很多不願意從事精神健康行業,而社工、康復師等等更是空白。報告還指出,中國的精神科醫師的質量也是一個嚴重問題:14%的中國註冊精神專科醫生沒有接受過任何訓練,另外有29%的人只有三年的大專教育證書。
廈門市精神衞生中心院長、福建省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文強教授指出,精神科是內科分支中最難的學科之一,鑑別診斷複雜(要首先排除多種器質性病變),標準不完全統一(病人症狀各異,轉歸複雜),臨牀治療方案的權威共識短缺(學科起步晚,藥品研發慢),這些因素意味着培養一名精神科醫師需要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教育資源是非常龐大的,而在我們國家,這種投入恰恰不足,很難培養出足夠多的合格的精神健康從業者。
受限於精神衞生資源的不足,醫院一般都不願意接收長期住院的病人。專注農村精神病人救助的四葉草慈善基金會秘書長程一文指出,現在精神病患者住院,大多隻能住15-20天就被要求出院,那麼除了在醫院裏的“臨牀治癒”外,後續還要定期門診、按時服藥,以及家庭康復;其中,家庭是防範精神病患者違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線。

影視上的精神病人形象(圖為電影《飛躍瘋人院》劇照)
然而,正如湖南迴歸線律師事務所律師史建權所講的,由於精力和經濟等方面的原因,家庭很容易放棄精神病人。因此,有些患者即使已經達到出院標準,卻沒有人願意接走他們,只能在醫院長期住下來。
海淀精神衞生防治院院長李文秀説,這些精神病人有時在走廊裏來回地走,像動物在園子裏被關久了出現的刻板行為;他們表情淡漠,好像已經沒有情感,也沒有任何需求,社會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逐漸衰退。即使是那些被接回家裏的精神病人,也不見得過得很好。有不少人長年累月被家屬鎖在家裏,跟住在精神病院沒什麼區別。
因此,社區被認為是精神病人出院後重要的生活場所。2015年,國家衞生健康委發佈的《全國精神衞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提出,我國應當積極推行“病重治療在醫院、康復管理在社區”的服務模式,鼓勵引導社會資源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研究顯示,病情緩解出院1年以上未給予社區康復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複發率為20%-70%。積極的社區干預能明顯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臨牀症狀和社會功能,降低復發住院率,同時有利於提高患者家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降低家庭照料負擔。
然而,正如前文所言,社區居民一方面對精神病人非常懼怕和排斥,另一方面社區本身也缺乏專業資源來提供康復服務。在這樣的小區環境中,精神病人往往會遭遇消極的刺激,甚至導致病情的復發和惡化,結果只能送到醫院,或者關在家裏,或者被警察帶走。
提升精神衞生水平,不僅僅是醫生、家人的責任,也不僅僅是社區、警察的責任,更是全社會都應當擔負起來的責任。因為這個問題不處理好,每個人都可能隨時成為受害者。
國家需要加強對精神衞生資源的投入,包括對醫生、康復師、社工等專業人員的培養,以及對醫療設備和精神類藥物的研發投入,切實促進患者及時診斷和治療。同時,應當加大對公眾精神衞生健康教育的普及力度,提高公眾的認識,一方面及時就診治療,另一方面正確對待精神疾病患者,減少不必要的牴觸和歧視。
當然,社區、衞生、民政、公安等政府相關部門也應當主動作為,積極排查轄區精神病患的情況,督促監護人做好必要的照管,加強對重度患者的監督與監管。
只有這樣,我們才可能期待,長沙男孩被殺的事故不再發生,而精神病患者也不再成為基層警察難以言明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