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兩男子網上銷售雨傘劍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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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
浙江省龍泉市公安局據微信公眾號“龍泉警聲”(ID:zjlqgaj)11月10日通報,當地2名男子因在網上銷售非法管制刀具牟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報稱,王某,男,22歲,浙江省龍泉市查田鎮人;葉某某,男,22歲,浙江省龍泉市小梅鎮人。
經公安機關依法查明:2019年6月份以來,王某夥同葉某某利用微信及抖音賬號發佈雨傘劍、棒球棍刀等視頻、圖片,在網上將管制刀具銷售給不特定對象,從中牟利。
目前,王某、葉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龍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微信公眾號“龍泉警聲”截圖
龍泉市公安局8月14日發佈《龍泉市公安局關於嚴禁生產、銷售、寄遞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的通告》。
通告稱,為進一步促進龍泉刀劍行業有序發展,規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打擊非法制販、寄遞管制刀具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即日起,嚴禁龍泉市內所有刀劍生產、銷售企業,各寄遞、物流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寄遞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所有已生產或在出售的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一律自行銷燬,違者公安機關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微信公眾號“龍泉警聲”截圖
據龍泉市政府網站介紹,龍泉是中國青瓷之都和寶劍之邦、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文化先進市。龍泉因劍得名,春秋時歐冶子在龍泉鑄就三柄劍,用其中一柄名為“龍淵”的劍作為地名,後因避諱唐高祖李淵,改稱龍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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