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借“26條措施”炒作“亡國感”,國台辦回應
11月13日上午10點,國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將就近期兩岸熱點話題回答記者提問。在記者會上,國台辦近期聯合相關部門出台的“26條措施”成為了關注焦點。
人民日報海外版記者:日前國台辦聯合相關部門出台了“26條措施”,引發輿論熱議。請問在當前出台“26條措施”的背景和意義何在?民進黨當局炒作這一話題來售賣“亡國感”,您對此有什麼看法?
**馬曉光:**我們出台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26條措施”,旨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1月2日重要講話精神,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讓更多台灣同胞能率先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的同等待遇。
“26條措施”措施宗旨與“31條措施”一脈相承,都是在對台工作中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的生動體現。
“26條措施”涉及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條,包括台資企業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標準制定等政策,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建設等;涉及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也是13條,包括為台灣同胞在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訊資費、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26條措施”都是“真金白銀”的措施,給台灣同胞帶來更大的發展機遇,更大的利益福祉,這對增進台灣同胞的利益來説是一件好事。民進黨當局應該把台灣同胞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不要用一種泛政治化的觀點來進行解讀,甚至對台灣同胞進行恐嚇、懲罰,這樣做不符合民心。如果他們真要搞政治操作的話,他們應該懂得,人民的利益和民心所向才是最大的政治。
中國台灣網記者:針對“26條措施”提出台資企業可參與大陸5G網絡建設和應用,台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不贊同台業者前往大陸參與5G建設,並且提出了諸多限制,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謝謝。
**馬曉光:**5G作為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受到全世界高度關注。大陸信息通信市場規模龐大,5G產業發展前景廣闊,將為台灣相關企業發展帶來新的巨大商機。市場和機遇在哪裏,相信台灣業者有自己的判斷。我們歡迎台資企業參與大陸5G網絡建設和應用,共享5G的發展機遇。
深圳衞視記者:“26條措施”當中提出,台灣同胞可以在我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目前台胞可以申請哪些旅行證件?台灣陸委會稱,大陸藉此矮化台灣所謂“主權”,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謝謝。
**馬曉光:**台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兄弟。維護台灣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正當權益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回顧一下近幾年,當利比亞發生戰亂的時候,當新西蘭發生地震的時候,當日本發生洪水災害的時候,台灣同胞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孤立無援,甚至走投無路,伸出援手對於我們來説責無旁貸。同胞同胞,一奶同胞,這就是同胞的含義。同樣,當台灣同胞在海外旅遊、留學、生活、就業遇到證件丟失的困難,我們駐外使領館也會理所應當地為他們提供幫助。面對這樣的同胞救助之舉,民進黨當局還要風言風語、橫加指責。我們要問,他們心裏還有沒有台灣民眾的利益?當然,他們這種目無百姓的言行是一貫的,一點也不奇怪。我們維護海外同胞權益的工作也不會因此而停止,今後還會做得更好、更努力。
至於海外台胞在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旅行證件和辦理手續的相關具體問題,請你參考“26條措施”的相關內容,同時也可參考我們駐外使領館網站或者撥打中國領保公開的諮詢電話。
中國台灣網記者:請問發言人,“26條措施”與此前出台的“31條措施”相比有哪些主要特點?
**馬曉光:**關於“26條措施”,海峽兩岸都作了充分和廣泛的報道。我願意藉此機會再作一些解讀。
26條措施”既與“31條措施”在讓台胞台企分享發展機遇、為他們提供同等待遇方面一脈相承,又具有以下幾個新特點:
一是緊扣經濟社會發展熱點。如第2條圍繞5G這一產業熱點,將積極支持兩岸企業就5G產業開展交流合作,歡迎台資企業參與大陸5G建設,共享大陸5G商機。第9條明確台企可依法向主管部門申請採取貿易救濟措施,與大陸企業同樣享受這些貿易救濟措施保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第16條圍繞大陸近年來興起的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為台灣同胞在大陸的差旅、探親和工作通勤等提供更多出行選擇和便利。
二是進一步回應台胞台企重點關切。如第8條針對台企特別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在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資渠道等方面提出解決辦法。第10條支持台企同等利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等保險產品,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第23條為滿足台灣學生渴望來大陸上大學的訴求,將不斷優化院校和專業佈局,提高中西部院校比例,為台灣學生來大陸創造更多學習機會和良好學習環境。
三是含金量進一步提高。如第1條支持台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和四類“中心”建設,助推台企加快科研創新,融入高質量發展。第21條支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胞參與職稱評審,並認可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等。
四是受惠面進一步擴大。如第13條面向台灣青年,將助推76個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享受更多政策優惠。第14條面向海外台胞將在職責範圍內為在海外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突發安全事件的台胞提供積極協助,同時受理海外台胞申請辦理各類旅行證件等事務。第25、26條面向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將為他們在大陸參加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開展學習交流等打造更好環境和條件。
五是充分體現先行先試。如第17條積極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的重要指示,在福建先行先試開展通信資費優惠試點工作,對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具體內容大家可以再詳細閲讀。
台灣中國時報記者:“26條措施”裏提到關於體育比賽和運動員的內容。請問發言人,台灣運動員如果在考量訓練資源和訓練環境這些因素下,想到大陸發展,可以加入大陸的國家隊嗎?是否需要面臨放棄台灣籍轉換成大陸籍的問題?謝謝。
**馬曉光:**剛才我也介紹了,在“26條措施”中第25、26條都明確規定,我們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也可以參與大陸相關的職業聯賽。大陸體育部門將對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於台灣運動員和體育愛好者如其參加大陸體育賽事、達到相應運動技術等級標準並提出申請,大陸單項運動協會將向其授予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至於你提到的這個問題,在“26條措施”裏沒有明確規範,不在“26條措施”政策範圍之內,還需要了解。
台灣E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繼續問一下“26條措施”問題,之前台灣經濟部門提到“26條措施”相關內容屬於“欺騙”,台灣方面會在兩週內提出所謂的因應之道,還將對台商台企到大陸投資進行更嚴格審查。請問對這方面發言人有何回應?謝謝。
**馬曉光:**是不是欺騙,不是他説了算,是廣大受惠的台商台胞説了算。如果説欺騙,他們對“26條措施”從各種角度混淆、誣衊、抹黑才是在欺騙台灣民眾。既然“26條措施”是虛的,不可怕,那為什麼要制定那麼多所謂反制措施予以反制呢?這種邏輯顯然是自相矛盾的。民進黨當局用一些所謂的“因應之道”對台灣同胞採取限制措施,這就是在損害台灣民眾的利益,就是在壞台灣同胞的好事。他們的這種做法,與台灣同胞的根本利益是相違背的,不會得到台灣同胞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