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拆景區違建別墅,政府蹊蹺出資數千萬補償?紀檢監察部門該行動了
本文轉自11月14日微信公號“新華每日評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拆除違建不予補償。怕就怕,當地政府“研究決定”用數千萬元財政資金為個別部門、個別幹部的過錯“買單”,在大家還不知情的時候,這件事就悄悄“翻篇”了。
越來越多線索顯示,這些違建別墅背後仍有未查明的故事:當地多個政府部門在此有家屬區,別墅的住户大都是退休幹部;知情人士稱,當年政府鼓勵大家來建別墅,“我不來,那時候區長、區委書記讓我滾蛋”;別墅項目經理曾稱“地方領導是靠山”……
信陽景區內違建別墅被沒收,官方:政府有過錯,會出數千萬元補償。視頻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
最近有一則新聞沒有引起應有的關注:據澎湃新聞報道,河南省信陽市震雷山風景區73套違建別墅面臨拆除,但蹊蹺的是, 當地政府研究決定出資數千萬元作為拆遷補償,理由是“政府曾鼓勵支持別墅的建設而存在過錯”。 另據新京報報道, 這些別墅多為當地幹部所建,現在的住户大都是退休幹部,當地多個政府部門在此有家屬區。
國務院2011年發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 “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信陽市平橋區政府辦副主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這些別墅都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和建設手續,已經被認定為違建。既然如此, 當地政府準備用數千萬財政經費作為拆遷補償的依據何在?

從別墅買家的角度來看,當地政府公告中提供的處置方案比較“人性化”,“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別墅買家的利益。而且根據媒體公開報道的信息,當地政府當年鼓勵各部門來景區搞開發、建別墅,確實有錯在先,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問題在於,只見當地政府用財政資金為當年的過錯買單,未見有人因此被問責,於情於理於法都説不過去。
評判此事,有幾個問題繞不開:當地村民都知道風景區內不能建別墅,當地政府當年為何要“鼓勵支持”?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建別墅、建家屬區,這個決策是如何做出的?這種反常操作背後有無貓膩? 如果這些別墅真是政府部門家屬區、住户大都是退休幹部,用數千萬元財政資金作為拆遷補償,是否有什麼“特殊考慮”?
知情者稱,當年政府鼓勵來蓋房,不支持者會被處罰,“我不來,那時候區長、區委書記讓我滾蛋”。視頻來源:新京報-緊急呼叫
對這些核心問題避而不談,只想“低調”拿財政資金“擺平”,這個算盤怕是打錯了。 怕就怕,當地政府“研究決定”用公帑為個別部門、個別幹部的過錯“買單”,在大家還不知情的時候,這件事就這樣悄悄“翻篇”了。 截至目前,當地政府的補償公告沒有在“官宣”,這則新聞的關注度並不高,也沒有更多深度報道。
巧合的是,幾天前,西安户縣原國土局局長曹嶽禮因曾給秦嶺違建別墅“開綠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在他之前, “秦嶺違建別墅事件”在陝西引發了一場反腐龍捲風,已有多名省部級官員落馬,1000多人被問詢。




其實,當前各地對違建別墅的排查和整治,就與“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有關——今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別墅項目建設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像信陽震雷山風景區違建別墅那樣的項目,屬於重點調查和整治的對象。 當地政府部門承認“存在過錯”的態度固然不錯,但認錯不能代替依法依紀問責。
更何況,越來越多線索顯示,這些風景區違建別墅背後仍有未查明的故事:據《北京青年報》2015年報道, 該別墅項目經理曾稱“地方領導是靠山” ;據《每日經濟新聞》近日報道, 當年開發商徵地時曾“謊稱要建養老院” ;據《新京報》最新報道, 知情人表示“當年幹部帶頭支持景區建別墅,不支持者會被處罰” ……媒體提到的每一條線索,都應該深入調查。

在風景區違建大片別墅,當地政府輕描淡寫認個錯,僅僅開個會決定拿數千萬元財政資金“低調處理”,恐怕行不通。紀檢監察部門,應該有所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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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11月4日《新華每日電訊》“每日一評”
作者: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易豔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