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前法官:暴徒就是犯罪分子
(觀察者網訊)
那些所謂的“民主的示威者”就是“犯罪分子”,香港終審法院前法官列顯倫5日在接受香港媒體的採訪中直言。
列顯倫出生於香港的歐亞混血家庭,1992年進入司法機構,1997年成為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之後出任非常任法官。
列顯倫在採訪中説:“這些不是普通的犯罪分子,因為普通的犯罪分子強行入侵處所和摧毀財產,見到警察就跑。而這些犯罪分子卻會同警察對抗,他們尋求對抗。”
主持人就此問到:“你認為他們是犯罪分子,而不是要求民主的示威者是嗎?”
“他們在犯罪,你能看到,”列顯倫説,“揮動鐵棒、打砸東西、向警察撒投擲燃燒彈等東西,這些毫無疑問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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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到這裏主持人也承認,根據法律,這些暴徒顯然是在進行犯罪行為,“但他們覺得自己有怨氣,這樣可以被原諒嗎?”
列顯倫反問:“你相信法治嗎?”主持人回答,“是的,我相信”。列顯倫接着補充道:“那,他們就是犯罪分子。”

主持人緊接着提問,一位前刑事檢控員説過,不管多年幼,即使十一、二歲,都要拘捕他們、檢控他們並判監,這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嗎?
列顯倫説:“法律鐵面無私,但可以有同情心。當有人犯罪後被判刑,可能有可減輕罪責的情節,判刑可以很輕,但定罪問題不容妥協。”

對於黃之鋒對外宣稱自己“參選資格被褫奪”的説法,在採訪中,列顯倫表示“從他(黃之鋒)的聲明裏,你就可以看出他的觀點有多扭曲。”
“北京和他被取消區議會選舉的參選資格完全無關,純粹是香港法律的運用。我只是針對(黃之鋒)這個觀點,他完全是在胡説八道啊,完全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列顯倫補充道,“我想相較於黃之鋒先生,中央政府有太太太多的事情要處理了,要為13.5億人負責,要處理很多問題。”
對於香港問題,列顯倫表示,“我覺得我們有點膨脹,搞得好像我們是宇宙中心,北京現在想插進來一腳一樣。”“得了吧,大家現實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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