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暫緩球員簽約意在規範薪酬體系、轉會市場
(觀察者網訊)
中國足協網站11月20日發佈通知,為持續提高俱樂部的財務健康水平,促進各級職業聯賽的繁榮和可持續發展。各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草簽協議、新籤合同和續約合同等。暫緩簽署個人工作合同的對象為各職業俱樂部一線隊和預備隊的國內球員。具體恢復時間以中國足球協會另行書面通知為準。
隨後,足協在官網解釋了此次通知的內涵和之後推進流程。
1、中國足協前期做了廣泛調研,聽取了部分職業俱樂部及專家的意見和建議,正在擬訂“關於進一步推進聯賽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將會對足協現有的一些制度和規定作補充、完善和調整。該意見計劃於12月初公佈。
2、意見制訂的原則是推動各級職業聯賽的健康發展,降低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負擔,規範薪酬體系、轉會市場,嚴格監管措施,推進職業俱樂部青訓工作並保護俱樂部青訓利益。
3、為方便各俱樂部工作平穩開展,特向各職業俱樂部下發通知,在新的政策調整正式公佈之前,暫緩各職業俱樂部與球員簽署新的工作合同。
以下為文件全文:
各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
依據《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精神和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範各職業俱樂部的財務工作,有效降低職業俱樂部的運營成本,中國足球協會於2018年印發了《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2019年版)》和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2019-2021)。
為持續提高俱樂部的財務健康水平,促進各級職業聯賽的繁榮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實際情況,中國足球協會將進一步完善財務監管的有關政策及各級聯賽俱樂部的財務約定指標。經研究,現決定各職業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
具體要求如下:
一、暫緩簽署合同的內容及對象各中超俱樂部、中甲俱樂部和中乙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草簽協議、新籤合同和續約合同等。暫緩簽署個人工作合同的對象為各職業俱樂部一線隊和預備隊的國內球員。
二、暫緩簽署合同的期限各中超俱樂部、中甲俱樂部、中乙俱樂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應全面暫緩與有關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具體恢復時間以中國足球協會另行書面通知為準。
在2018賽季職業聯賽總結大會上,中國足協公佈了對俱樂部支出、注資、虧損、薪酬、獎金五個方面限額的詳細要求。其中一項限制為:中超俱樂部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一年税前1000萬元人民幣。參加2019年亞洲盃、2022年卡塔爾世界盃預選賽的國家隊球員在個人最高薪酬限額基礎上,上浮20%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現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註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圖自中國足協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