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取消限制消費令
(觀察者網 訊)
11月20日晚,觀察者網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王思聰已經不在限制消費人員名單之列。
另外,在此前發佈限制令的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範圍內,也沒有查詢到王思聰相關的結果。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劉安邦律師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王思聰已經不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的限制消費人員名單中,可以説明他的限制消費令已經被取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九條,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費令。
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了案件號為(2019)滬0114執4909號的限制消費令,法院於2019年8月12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曹悦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王思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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