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以色列檢方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這是政變
李天宇我支持记者付国豪。
【文/觀察者網 李天宇】
對以色列政壇來説,2019年堪稱混亂的一年。在經歷了兩次勢均力敵的大選之後,再度贏得選舉的內塔尼亞胡仍未能組建新一屆政府,而以色列在一年內舉行第三次大選的可能性也變得越來越高。
正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這一關鍵時刻,內塔尼亞胡被起訴了。
據以色列媒體《耶路撒冷郵報》(Jerusalem Post)11月22日報道,以色列檢察總長曼德爾布利特(Avichai Mandelblit)在21日以“受賄、詐欺及背信”等罪名,正式向法院起訴內塔尼亞胡。這是內塔尼亞胡自2009年成為總理以來首次遭到起訴,也是其漫長政治生涯中遇到的最大危機。
“這是艱難且悲傷的一天。”曼德爾布利特在司法部的講話中説,“我對總理發起了三個有關公共腐敗案件的訴訟,我個人乃至整個國家都為之難過。”
“司法制度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事情……這不是左派、右派乃至政治上的問題,這是我們的職責。”他説。

曼德爾布利特正式宣佈起訴內塔尼亞胡。(IC Photos)
2015年,內塔尼亞胡在大選中獲勝並開始了自己的第四個任期。然而就在這一任期期間,內塔尼亞胡遭到了一連4起關於腐敗的指控,其中3起與內塔尼亞胡直接相關。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這三起指控分別被稱為“1000號案件”、“2000號案件”和“4000號案件”。在“1000號案件”中,內塔尼亞胡被懷疑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海外商人處收受價值約100萬新謝克爾(約202.7萬人民幣)的高檔雪茄、香檳、珠寶等賄賂;在“2000號案件”中,內塔尼亞胡涉嫌與報業大亨阿姆農·摩西(Arnon Mozes)進行利益交換,前者希望後者不要再“攻擊”自己。
而“4000號案件”則是內塔尼亞胡集團面臨的最嚴重指控。2018年12月,以色列警方在一份聲明中稱,有足夠的證據指控內塔尼亞胡夫人薩拉·內塔尼亞胡(Sara Netanyahu)欺詐、收受賄賂和妨礙調查。
調查人員稱,內塔尼亞胡向其朋友、貝澤克控股股東紹爾·埃洛維奇(Shaul Elovitch)提供了高達10億新謝克爾(約合20.2億人民幣)的監管優惠。
檢察官説,作為交換,埃洛維奇在他旗下的新聞網站“Walla!”上對內塔尼亞胡進行了有利的報道。

內塔尼亞胡一家。(圖自以色列時報)
《以色列時報》同日報道稱,內塔尼亞胡在當天晚些時候對此事發表了講話。在講話中,他指責以色列警方與監察部門對自己發起了“未遂政變”。
“我非常尊重以色列的司法制度……但只有瞎子才看不出警方與檢方在這件事上受到了不良影響。”他説,“我們可以看到的是,警方正試圖以虛假指控的方式發動政變。”
內塔尼亞胡還拒絕了來自最大政敵“藍白聯盟”主席本尼·甘茨要求自己辭職的聲音,並呼籲以色列人“要求對那些調查人員發起調查”。

內塔尼亞胡呼籲“對調查人員發起調查”。(IC Photos)
《以色列時報》提到,該國法律規定總理一旦被定罪就必須下台。不過,內塔尼亞胡仍有辦法將這一政治危機的“引爆時間”拖後:他可以向議會請求“豁免權”,這一請求需要通過以色列議會內閣委員會和全體會議的表決——然而,由於以色列新一屆政府的組建沒有完成,因此內閣委員會目前是“空轉”狀態。
換而言之,一旦內塔尼亞胡提出“豁免權”的請求,他就可以等到新政府組建完成,或是2020年3月份新一屆大選結束的幾個月之後才得到回應——那可能已經是明年的5月或6月份了。更不用説正式的起訴書還需要再等上7個多月才能發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內塔尼亞胡之前擔任以色列總理的埃胡德·奧爾默特同樣在任期內受到了腐敗的調查與指控。他在辭職後因腐敗罪被判處16個月的監禁,並於2017年7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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