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風波”最年輕被告出庭認罪,12歲男童稱深感後悔
童黎
【綜合/觀察者網 童黎】
昨天(21日),香港“修例風波”以來最年輕被告現身少年法庭,承認了兩項刑事毀壞罪,並坦言深感後悔。
據香港《巴士的報》11月21日報道,該12歲男童就讀於中二(相當於初二),涉嫌在上月初塗污旺角警署及太子港鐵站外牆。
21日,被告於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承認因衝動而犯案,事後深感後悔。裁判官決定先索閲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獲准擔保。
另據“東網”等港媒消息,案情指出,有警員10月3日晚7點半看見被告在旺角警署外牆噴辱警標語,之後又在太子站外牆噴亂港言論。於是警員鎖定、跟隨其至旺角一個屋苑,次日一早在他出門上學時實施了拘捕。
他在祖母陪同下錄口供承認犯事,表示自己深感後悔。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因父母離異,自小由祖母照料。家人與師長則在求情信中形容被告雖然學業成績一般,但本性善良、樂於助人,會幫忙做家務及照顧祖母。
辯方感嘆稱,被告是受外界影響,出於“不滿”而衝動犯事,這次給他上了寶貴一課,事後已不敢外出。希望法庭以照顧及保護令處理,免留案底。
與此同時,據《星島日報》報道,一名13歲男童因涉嫌在“8.31港鐵太子站事件”中藏有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該案21日早也在九龍城少年法庭處理。

8月25日,一名12歲男童涉“非法集結”被捕,當時即將讀中一(相當於初一)。 圖自《東方日報》
由於有家屬反對媒體旁聽,處理案件的裁判官黃國輝遂不批准傳媒代表進庭內旁聽,最終男童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31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相關法律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8月,《文匯報》等港媒曾披露特區推行10年的通識科持續引發爭議。該科有崇高課程宗旨,與社會事件緊密聯繫,落實時卻存在漏洞,容易讓“別有用心者”用於傳播及滲透偏頗信息,導致部分學生受到“毒害”。
更有專家認為,反對派綁架“通識教育”是製造“廢青”的罪魁禍首。
21日,港府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則在會見媒體時,呼籲學生們珍惜自己,愛惜他人,也呼籲家長勸喻子女切勿參與危險或違法的活動,以免影響一生。
他表示,若有學生涉及違規行為,教育局支持學校嚴肅跟進,按校本機制予以適當的懲處,同時提供適當的輔導,令學生有反思的機會,明白其不當的行為,加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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