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盜挖4具女屍被公訴:出售他人配陰婚,賺取差價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宜川檢察院”
親人在世沒能取上媳婦,死後買個女屍為其配陰婚,追隨迷信想免去自家“災禍”或親人陰間的“形單影隻”。還別説有需求就有供給,真有人搞這方面的“服務”。
下面的古某、周某、師某、羅某為謀取一定利益盜挖買賣女屍。近日,被宜川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被告人周某到山西幹活時認識了師某。師某居住的地方有人配陰婚需要女性屍體,可現實中“一屍難求”。
師某得知這一情況彷彿看到了“市場”,為了倒手女屍賺取差價,師某與周某通過電話商議交易女屍賺錢的事宜,二人一拍即合,商議妥當便立即着手實施。
2010年農曆10月份至2018年間,被告人師某負責找下家,只要有人配陰婚需要女屍,便電話聯繫周某,周某隨即找人在宜川踩點並盜挖女屍,先後夥同古某、羅某共在宜川縣境內盜挖取得女屍4具,並將屍體全部轉手賣給師某,被告人師某把屍體運至山西省吉縣後加價賣給需要配陰婚的村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檢察官建言
隨着社會的發展,“陰婚”這一古代舊俗早已被時代摒棄,可如今有些偏遠農村卻陋俗抬頭,一些人便迎合需求,以牟利為目的盜竊女屍熱心促成陰間“這樁婚事”,結果不僅讓過世的人不得安寧,還給自己惹來牢獄之災。
在這裏提醒廣大羣眾:配陰婚屬於封建迷信,雖然不構成違法犯罪,但有違社會公序良俗,與社會主義社會的文明和諧的價值觀不符,我們要樹立文明新風,破除配陰婚這種封建迷信,不給不法分子“鑽空子”,維護好過世親人的一份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