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正研究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觀察者網訊)
“修例風波”以來,個別香港公務員參與違法示威,成為黑色恐怖的一分子。香港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本月初提出動議,要求特區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議案獲得大比例通過。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11月27日表示,港府已經着手研究此議題,並再次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他還透露,自今年6月以來,有43名公務員因涉及非法集會或暴力活動等行為被投訴。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有關問題 立法會會議截圖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消息,2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容海恩代表葉劉淑儀就相關問題質詢特區政府官員。羅智光表示,他絕對認同公務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強調,《基本法》第99條列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亦清晰要求公務員必須對特區政府完全忠誠,並要堅守法治、奉公守法等。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的框架下,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羅智光表示,在現行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下,指定的官員,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司法人員等,須在獲委任後作出誓言,但其中並不包括公務員,這也與《基本法》第104條相符。

香港特區《基本法》104條內容
他指出,葉劉淑儀的動議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獲得通過後,特區政府已經着手研究有關議題,並會按規定適時向事務委員會彙報進展。
11月4日,香港立法會召開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會上提出動議,促請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4款發出行政指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包括新入職的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終該議案獲大比例通過。
6月以來43名公務員涉參與暴力活動等被投訴
值得注意的是,2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就“修例風波”以來,涉及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暴力活動等行為投訴的數量及處分機制向港府發問。
羅智光回應稱,由今年6月至今,公務員事務局收到指稱有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譭“一國兩制”言論的投訴中,共涉及43名公務員。根據既定機制,這些投訴已轉交其所屬的部門跟進。
他指出,如公務員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觸犯刑事罪行,或當局已經或將會對其開展紀律或司法程序時,根據既定機制,當局基於公眾利益,會將有關公務員停職。此外,若公務員被裁定觸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
羅智光再次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的,會不時提醒公務員切勿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對於有個別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的公眾活動被捕,特區政府極為關注,對違法公務員絕對不會姑息。如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後,仍能如常回到崗位繼續行使其公職的權力及職能,社會也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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