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部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户進城落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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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28日報道,11月2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就《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進行解讀,並答記者問。
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在發佈會上就“如何處置進城落户農民承包地問題”回應稱,全家進城落户的農户越來越多,這種現象越來越普遍,我們在土地問題上要有足夠歷史耐心,不要急於收農民的承包地,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和維護農民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户進城落户的條件。**對進城農户是否放棄承包地,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可以示範和引導,但不能搞強迫命令。
以下為文字實錄:
記者:這些年,很多農民進城落户,請問這些進城農民的承包地應該如何處置?謝謝。
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謝謝您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大家關心也是比較熱議的問題,不僅進城的農民關心,不進城的農民也關心。
隨着城鎮化的加快推進,大量農民進城,全國現在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大約是2.88億,其中舉家進城務工經商的有3000多萬户。所以有的村裏的房子閒着,存在“空心村”現象。其中,相當一部分在城裏落户了,但是多數過年過節時還回村裏。總的來講,舉家進城落户的農户越來越多,這種現象越來越普遍。
進城農户的承包地怎麼處置?這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農村社會穩定。總的講,我們在土地問題上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不要着急,不要急於收回農民的承包地。我們在土地問題上,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和維護農民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
這次出台的《意見》明確提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户進城落户的條件。對進城落户的農民,一方面可以引導他們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將承包地轉讓或者退還集體,前提是自願有償。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權、流轉經營權或者通過代耕託管等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他自願,可以在自願有償的情況下,當然要依法,將承包地退還給集體,或者在集體成員內轉讓他的承包權。他不願意,就要保留承包權,允許他通過流轉經營權或者通過代耕託管的方式來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對長期棄耕拋荒承包地的,《意見》也有明確的政策。發包方可以依法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不能長期撂荒,這是不可以的。
在此我想再強調一下,對進城農户是否放棄承包地,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可以示範和引導,但不能搞強迫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