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派要求公務員加薪排除警察,港府拒絕
【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
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12月6日開會討論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撥款,期間多名反對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聲稱不少人對警隊薪酬有意見等,要求將警務人員加薪分開討論及表決。
對此無理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拒絕,並指出相關做法不公道。

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 立法會會議截圖
綜合《星島日報》、東網報道,羅智光表示,不會考慮將警員加薪抽出來, 否則等於未經調查就懲罰警員,做法並不公道。他指出,整體公務員仍是盡忠職守和秉持專業精神,警方是依自己的職責去履行職務。
羅智光表示,明白不同人士對公務員有不同意見,但也知道有很多市民認同警隊,特區政府要按機制行事。如果議員對個別警員的表現有意見,有程序可以跟進,不應該“攬炒(指玉石俱焚)”,或將整個公務員加薪捆綁在一起。
根據立法會財委會文件“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提出自2019 年4月1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做出調整,包括把首長級和高層加薪4.75%,中層和低層加薪5.26%。
觀察者網注意到,自9月18日起,包括朱凱迪、許智峯、張超雄等多名反對派議員三次致函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以各種理由要求將警務人員薪酬調整部分分拆處理。
對此,公務員事務局也多次回函,表示特區政府每年決定公務員薪酬調整時,是以整體公務員的考慮為依歸,不包括任何關乎個別部門或職系人員表現的考慮。
公務員事務局強調,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決定在得到財委會批准後,一直以來都按照不同薪金級別應用在全體公務員,不會因部門或職系而有所不同,“因此,我們看不到任何理據偏離既定機制,將警務人員的薪酬從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財委會文件中拆分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對此次公務員加薪的審議,原本應該在上個立法年度7月5日的財委會上進行討論,然而,由於立法會大樓在7月1日遭暴徒強闖破壞,受損嚴重,其後多場會議不得不取消並延遲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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