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交所發佈股票期權相關規則及指南
據深交所網站12月7日消息,深交所當天正式發佈與股票期權業務相關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等10項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證券公司經紀業務指南》等4項指南,即日起實施。這標誌着深交所已形成內容齊備、體系健全、層次清晰的股票期權制度體系,為深市期權平穩啓動推出夯實了制度基礎,有助於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維護市場健康發展。
深交所股票期權業務規則及指南是規範股票期權運行的制度依據,內容涵蓋合約管理、交易與行權、風險控制、交易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做市商管理等事項,對組合策略、組合行權、做市商雙邊報價、便利投資者開户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大宗交易、證券保證金等進行了原則性規定,為未來業務創新預留空間。股票期權業務規則及指南的制定充分吸取了市場已有經驗。近期深交所已完成ETF交易結算模式調整,更加便利投資者交易。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股票期權業務規則及指南發佈後,將正式啓動期權經營機構交易權限開通、結算參與人賬户開立及投資者開户等工作,併發布做市商名單。希望期權經營機構繼續做好準備工作,規範有序組織投資者開户,參與全網測試,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和培訓工作。
下一步,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會同市場各方,精心籌備、緊密協作,紮實做好各項業務和技術準備,確保深市股票期權平穩推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更好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
深交所:期權合約標的應滿足5大條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今日發佈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明確股票被選擇作為合約標的,應滿足5大條件:1、屬於深交所公佈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2、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3、最近6個月的日均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日均波動幅度的3倍;4、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股賬户數不低於4000户;5、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深交所:期權合約的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
深交所今日發佈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通知稱,期權合約的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該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交易所休市日的,順延至次一交易日。期權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和行權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順延的,最後交易日和行權日隨之調整。
深交所:股票期權單個合約品種權利倉持倉限額為5000張
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持倉限額管理業務指引》的通知,投資者單個合約品種權利倉持倉限額為5000張、總持倉限額為100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為10000張。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產餘額10%與證券賬户過去6個月日均持有證券市值20%的較高者。
深交所:期權交易經手費為每張1.3元
深交所發佈股票期權試點初期收費事項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知稱,期權交易經手費為每張1.3元;暫免收取賣出開倉交易(含備兑開倉)的相應交易經手費。期權經營機構可以參照本通知規定,對客户賣出開倉交易暫免收取相應交易佣金;暫免收取期權業務相關的交易單元流量費。深交所可以根據期權試點開展情況,調整相關費用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