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醖釀限薪新政:球員明年1月1日全部重籤合同
如果説中國足協去年出台的“四大帽”政策,是要循序漸進地解決薪資問題,那麼,目前中國足協醖釀準備出台的中超新政就是五個字:快刀斬亂麻。
據《足球報》12月7日報道,目前足協醖釀出台的新政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所有本土球員和所屬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原有合同全部作廢。
在新的合同中,所有本土球員税前年薪不得超過1000萬人民幣。而對於原有年薪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隊員,目前中國足協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不給予任何一分錢補償;另一種則是剩餘合同中的超出部分,由原俱樂部按照剩餘年限分期給予球員30%-50%補償。譬如某隊員與所屬俱樂部仍有三年合同,原有合同的年薪為2000萬,則餘下合同總額為6000萬,但依照新政,該隊員如果還是維持原有三年合同,但年薪只能為1000萬,合同總額為3000萬,那麼新舊合同相差的3000萬總額補償金額為900-1500萬左右。
這條新政如果最終實施,自然會引起巨大的震動——這樣的做法是否違反《勞動法》,在本文不做詳細討論。但對於有可能引起的法律糾紛,有關方面也做了“充足準備”:球員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能否勝訴是一回事,但只要球員通過法院起訴,那麼該球員三年內不能在中國足協註冊。
二、從2020賽季開始,每隊税前1000萬人民幣的頂薪本土球員不能超過6個;1000萬人民幣頂薪之下仍有不同工資標準,並對人數有相關限制。同時,還將規定,每個俱樂部的本土球員工資每年工資支出總額不能超過1.5個億。該項措施如若施行,無疑將對一些豪門俱樂部造成極大衝擊,目前中超豪門本土主力隊員的年薪幾乎都在1000萬人民幣以上。
三、根據足協此前設置的引援調解費標準,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超過2000萬人民幣的相關俱樂部,應等額繳納引援調解費費用。而此次醖釀出台的新政中,本土球員轉會的引援調節費標準線則從原有的2000萬人民幣大幅提高至6000萬人民幣。但屆時還將規定,每個俱樂部每年轉會淨支出不超過1億人民幣(包含內外援)。譬如某俱樂部轉會收入為6000萬,那麼該俱樂部引援支出不能超過1億6000萬。此外,原定每年五名內援的引援限制,新政也有可能取消。
四、每隊可以擁有一名“超級外援”,引援調解費標準為不超過2500萬歐元。而其他普通外援,引援調解費標準則按照原有標準,不能超過4500萬人民幣(約578萬歐元)。
和這些政策相比,去年中國出台的“四大帽”政策,簡直是“太温柔”了……譬如去年出台的限薪政策還只是規定:“關於球員重籤合同,2018年度的備案合同為準繼續承認有效,直到合同結束後按照限額重籤。其他球員需要重新簽訂合同。”而現在,直接一刀切,原有合同全部作廢,連過渡的時間和機會都不給了。
這些政策,在之前的上海和濟南的相關會議上都有過討論,但並無最後定論,因為俱樂部之間、以及俱樂部和足協之間仍存在諸多分歧。而原定12月2日於深圳舉行、由各中超俱樂部自行發起的投資人會議又被緊急叫停。
不過借12月6日足協盃決賽次回合以及12月7日的中超頒獎典禮之機,足協也特邀各俱樂部的總經理或其他高管到滬,就是為了一錘定音,讓準備出台的這些政策“敲死”——“敲死”以後,就會向外界公佈,成為2020賽季所實施的政策。
這些政策中,預計會引起最激烈反響的,自然是所有本土球員重籤合同。該措施如果能實施,對於投資人來説,當然是一件“好事”,雖是借用行政手段,但畢竟可以讓自己的投資大幅度減少。所以,除了極個別俱樂部提出反對意見外,這一醖釀之中的新政目前得到了絕大多數俱樂部的支持。不過,球員的利益該如何保障呢?一旦真的出現球員上訴法院的事情,足協又該如何面對呢?
另外,足協這些新政,目前僅是針對非歸化的本土球員。下一步,足協還會特別針對入籍球員和外援的薪酬進行專門討論。
(記者 白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