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寢室吃泡麪被預開除?官方回應
“繼處理高三男生吃泡麪後,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寢室吃泡麪,處理如下:一名女生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名學生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責令每人買20箱泡麪,由家長到場,在學校公開進行警示展示。”
以上這則通知,出現在温縣一中的校園中。與寫通知的小黑板一起示眾的,還有一大堆成箱的泡麪。
學生在寢室吃泡麪就要被開除?這則發生在温縣一中的不尋常事件,12月9日在網絡多個社交平台引發廣泛關注。
事實究竟如何?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進行了採訪。
12月9日,一則配有照片的消息如長了翅膀,傳播開來,其指稱:近日,温縣第一高級中學四名高三學生在寢室吃泡麪,其中一人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人每人買二十箱泡麪。
該消息配發的照片顯示,在一處類似校園的路口,堆放了成箱的物品,上邊還有一塊小黑板,發佈了一則通知。
該通知説:“繼處理高三男生吃泡麪後,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寢室吃泡麪,處理如下:一名女生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名學生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責令每人買20箱泡麪,由家長到場,在學校公開進行警示展示。”
值得注意的是,該通知沒有明示處罰依據、落款單位,也沒有時間。

網傳照片:學生寢室吃泡麪被温縣一中預開除
對於該消息,有網友質疑真實性,認為不可思議,“學校不能以這種理由開除學生的吧”。當然,也有不少自稱為校友的網友匿名證實了通知的真實性,並列舉了温縣一中對其他學生的處罰情形。
有不願具名的教育界資深人士受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開除學生,但高中階段不屬於義務教育,校方可以依據學校規定開除學生,但開除作為最嚴厲的學校處分,前提應該是學生嚴重違反相關規定且造成了惡劣影響。
12月10日上午,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聯繫到温縣一中朱姓校長。朱校長説,此事的採訪事宜,按照温縣規定,已經統一由温縣縣委宣傳部、温縣教育局負責,他不便多説。
隨後,温縣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表示,經初步調查,温縣一中確有學生因在寢室吃泡麪而被處理一事,但並非開除。涉事照片上的通知,系由學校相關人員私自書寫發佈,並不代表學校官方聲音。
至於此事詳細情況,上述人士表示温縣相關部門仍在調查,調查結果會第一時間向大河報通報,但截止10日中午12時,尚無迴音。
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 李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