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對撞機上馬還要“闖”過哪些關?
“超級對撞機該不該建”的爭議已經持續數年。一邊,超級對撞機的相關研究不斷推進,似乎離立項越來越近;另一邊,反對者的言論不斷引發社會熱議,讓超級對撞機的未來顯得撲朔迷離。
2018年11月,超級對撞機研究工作組在北京正式發佈《概念設計報告》,並計劃在2022年完成《技術設計報告》。相關負責人曾在接受《中國科學報》採訪時表示,如果《技術設計報告》完成後獲准建設,超級對撞機就可以開始施工開建,並於2030年左右建成。
那麼,超級對撞機要想“獲准建設”還需要“闖”過哪些關?我國的各類大科學裝置又是怎樣“上馬”的?
審批流程:參照基本建設管理制度
大科學裝置的建設過程屬於工程建設的一種,因此,在建設審批上,大科學裝置的建設審批流程與基本建設的審批流程相同,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論證、初步設計三個階段。
其中,項目建議書階段也被稱為立項階段。在項目建議書階段,項目主管部門需要自行組織人員,對準備建設項目提出大體設想和建議,確定項目的必要性、建設條件、擬建規模等初步方案,為進一步研究論證工作提供依據。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編制項目建議書、辦理項目選址規劃意見書、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土地使用審批手續、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等。
通常,《項目建議書》通過評審並獲得批覆,就象徵着項目成功立項。接着項目進入可行性研究論證和初步設計階段,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先後通過評審並獲得批覆後,方可由建設單位提交《開工報告》並開工建設。
第一關:籌措經費做預研
由於經費投入多、科學含量高、技術不確定性大等特點,大科學裝置的建設與其他基礎工程建設有着較大的區別。比方説,對於大科學裝置來説,在一開始就要對技術的可行性進行驗證。
作為大科學裝置建設與管理的重鎮,中國科學院針對大科學裝置的建設特點,參照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對大科學裝置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了補充和細化。
2007 年中國科學院曾發佈《中國科學院大科學裝置管理規定》《中國科學院大科學裝置建設管理辦法》和《中國科學院大科學裝置運行管理辦法》。2013年12月13日,中國科學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完成後,根據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管理的新要求,進一步規範了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印發《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管理辦法》《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和《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運行管理辦法》3 個管理辦法。
根據《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項目建議階段前需要進行預先研究。在預先研究階段,需要研究所自己多方籌措經費,初步確定項目的科學技術目標、建設目標、總體技術方案,並開展關鍵技術研究,驗證方案的基本技術可行性。
預先研究工作取得一定進展後,研究所可向中科院業務局提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先研究項目申請。項目申請經業務局審查後,由中科院條件保障與財務局會同業務局組織評審,共商項目支持方式,通過相應程序加以批准。預先研究項目完成後,根據支持方式由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驗收,由條件保障與財務局決定是否列入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備選項目。
第二關:五年規劃定“優選”
預先研究項目完成後,中科院會向國家推薦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被推薦的項目會由中國科學院條件保障與財務局組織遴選評議,經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查後,報院長辦公會議批准。項目列入國家立項計劃後,才啓動《項目建議書》編制工作。
目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大科學裝置的主要管理部門。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是我國大科學裝置項目的主要經費來源。每五年,國家會將擬立項的大科學裝置項目列入五年規劃。
2013年,國務院印發《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不僅明確了此後20年裏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方向,也明確了“十二五”時期的建設重點。
根據這一規劃,“十二五”期間,國家在能源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材料科學、粒子物理與核物理科學、空間和天文科學、工程技術科學七個領域,優先安排了海底科學觀測網、高能同步輻射光源驗證裝置等16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2016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又發佈《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優先佈局了子午工程二期、12米級口徑大型光學紅外望遠鏡等10個建設項目。
除了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外,科技部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也是我國大科學裝置研究的另一經費來源。超級對撞機的一部分預研經費就來源於此。
2016年起,科技部“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計劃,部署了強相互作用性質研究及奇異粒子的尋找,希格斯粒子的特性研究和超出標準模型新物理尋找等14 個方面的研究任務。
科技部公示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顯示,超級對撞機分別在2016年和2018年兩次獲得科技部支持的預研經費。2016年科技部批准了3600萬人民幣,用於高能環形正負電子對撞機相關的物理和關鍵技術預研究;2018年又批准了3145萬人民幣,用於高能環形正負電子對撞機關鍵技術研發和驗證。
第三關:“優選”也會有波折
假設超級對撞機納入了國家立項計劃,那麼,就相當於一隻腳已經踏進了立項的門檻。不過,過去的經驗表明,這仍不代表項目就一定能夠獲批立項。
相關知情人士在接受《中國科學報》採訪時透露,國家將項目納入五年計劃後,會通知相關建議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待《項目建議書》通過專家評審後,才會發出“關於某某項目立項通知書”。
“立項過程一般都會有一些波折。要麼是《項目建議書》沒能通過專家評審,要麼是建議單位遲遲沒有接到提交《項目建議書》的通知,要麼是提交《項目建議書》之後遲遲不進行專家評審。”該知情人士説。
“十二五”和“十三五”計劃裏,優先安排的建設項目中,均有仍未立項的項目。如“十二五”期間的“中國南極天文台”項目,以及“十三五”期間的“12米級口徑大型光學紅外望遠鏡”項目。
該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南極天文台項目未能立項是因為《項目建議書》中出現了大的變化, “他們發現望遠鏡要送到南極,還需要建造一艘船,而且還增加了在南極建碼頭的內容,而這些都是原先的項目建議中沒有的。”而12米級口徑大型光學紅外望遠鏡項目則是因為在關鍵技術方案,即“三鏡”“四鏡”方案上,出現了爭議。
“一般來説,項目沒能成功立項,大多是因為前期預研不夠充分,其中有些是方案發生變動或經費變化太大,有些是因為關鍵技術路線存在爭議。此外,國家的需求和經費的‘盤子’有多大,也決定着項目能否成功‘上馬’。”他説。
同時,該知情人士表示,由於此前出現了這類情況,目前正在開展的“十四五”規劃做了相應調整,要求項目建議單位在申請項目納入國家計劃前就提交《項目建議書》,納入國家計劃並通過了技術成熟度評審後方可立項。
由此可見,超級對撞機要想立項,還須闖過重重關卡。今年11月,王貽芳在被媒體問到“超級對撞機會不會爭取進入我國下一個五年計劃”時答道:“這是努力方向之一”。而能否納入“十四五”規劃,或許將引發2020年關於超級對撞機的新一輪討論。
(作者:倪思潔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