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電商公司正式解散 此前3位高管因腐敗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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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 文/張珩)
12月18日,貴州茅台酒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貴州茅台)發佈公告稱,茅台集團董事會一致通過,將解散並註銷茅台參股的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茅台電商)。
而此前,受困於腐敗、黃牛囤貨等問題的茅台網絡營銷渠道已經停擺了3個月之久。為此,觀察者網嘗試聯繫茅台方面,截至發稿為止,尚未獲得回應。

停擺3月,茅台解散電商****公司
據天眼查顯示,茅台電商成立於2014年6月,註冊資本1億元,大股東為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佔股35%,上市公司貴州茅台佔股25%。貴州茅台在公告中表示,擬解散並清算茅台電商公司,對公司整體業務發展和財務狀況不會發生重大影響,但並未披露具體的解散原因。
另外一方面,茅台電商的解散也並非毫無預兆。今年9月18日,茅台雲商、天貓官方旗艦店均以“系統升級”為由暫停銷售。茅台電商就此“停擺”,直至3個月後的今天徹底解散。

據介紹,茅台電商是茅台唯一的官方網絡營銷公司,負責茅台雲商、茅台商城和天貓、京東等十餘家第三方平台官方商城的運營和銷售。對於電商公司,茅台曾寄予厚望。
2014年,電商公司正式成立,在“沉寂”3年後,2017年9月,茅台電商公司全面啓動茅台雲商。茅台曾經要求經銷商必須把茅台酒30%合同量放到茅台雲商上銷售。未達到標準的經銷商將按比例抵扣第二年茅台酒的配額。
今年11月22日,茅台董事長李保芳還曾提到,要加快組建電商公司。一個月後的12月16日,在2019年茅台醬香酒全國經銷商聯誼會上,茅台集團董事長李保芳還表示,集團的銷售收入將會突破千億。
但僅僅在一天之後,茅台電商便宣佈解散,很顯然,茅台內部認為茅台電商的問題大於成效。
腐敗問題
茅台電商最嚴重的問題便是腐敗。5月25日,茅台電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聶永涉嫌受賄罪,被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
12月16日,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茅台電商公司原董事長聶永受賄案,並當庭宣判,聶永因受賄罪獲刑三年二個月,罰沒全部非法所得,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聶某在先後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副經理兼專賣店管理部經理、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全國各地茅台酒經銷商在茅台酒銷售方面謀取利益,分別收受劉某某、潘某某、岑某、劉某、謝某、馮某某、張某某現金、物品等,摺合人民幣價值金額49萬餘元。
在聶永被捕的同時,今年11月,茅台電商原系列酒事業部負責人王靜涉嫌受賄罪一案,被移送銅仁市德江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茅台電商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肖華偉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截至目前為止,茅台體系內已有8名高管被捕,其中電商系統佔據了3人。
其次,茅台電商的效率並不高。茅台電商原本的目的是向個人消費者出售茅台酒。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黃牛黨”依然屢禁不絕。茅台電商甚至在今年1月發文表示要嚴厲打擊“黃牛”。茅台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在六盤水進行調研時強調:“茅台酒是拿來喝的,不是拿來炒的,請不要做‘黃牛’,不要非法倒賣茅台酒。”
另外一方面,茅台電商的解散或許並不意味着茅台放棄網絡銷售。今年7月,茅台集團為貴州茅台酒全國綜合類電商進行銷售招標3家服務商,各自銷售170噸、130噸和100噸茅台酒。目前,阿里和蘇寧易購均已中標。據媒體報道,招標時防黃牛能力成為決定茅台酒投放的核心因素之一。
外界有分析認為,在第三家經銷售確認之後,茅台的電商渠道將繼續通過第三方經銷商運作,不會完全依賴於線下經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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