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公安局回應在校大學生被傷害:辦成鐵案
12月19日凌晨,瀋陽市公安局在微博上發佈警情通報稱:2019年9月19日,瀋陽大學2018級研究生王某宇被本校同學毆打併持水果刀劃傷致輕傷二級。瀋陽市公安局經過初步調查,已決定將案件提級管轄,由市局成立專案組負責偵辦此案,務求將該案辦成鐵案。同時,已責成由市局紀檢監察、警務督察和法制控申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該案執法辦案過程全面徹查,並據情對存在慢作為等問題的責任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案件偵辦和調查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據人民日報18日報道,瀋陽市公安局曾在當天表示,正在抓捕涉嫌故意傷害瀋陽大學學生王某宇的犯罪嫌疑人。
瀋陽市公安局稱, 接到110報警後,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洮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並於當日將此案受理為行政案件進行調查。馬某某、王某橋和叢某某三人當日被傳喚到派出所時,均否認了持刀傷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實,案發現場也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和監控錄像。
9月27日,大東分局委託遼寧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王某宇損傷程度進行鑑定。10月10日,鑑定中心出具了“左大腿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面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的鑑定意見。10月11日,大東分局將此案轉立為刑事案件繼續偵辦。目前,辦案民警經過大量工作,已經基本查清案件事實。公安機關正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瀋陽市公安局還表示,他們已經成立由警務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此案進行全面調查。如果辦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將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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