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又變原告!百度訴字節跳動不正當競爭,要求百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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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 文/朱紫薇 編輯/尹哲)
原告變被告,被告又變原告。
去年5月,今日頭條因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百度方面訴至法庭。時至今日,後者又狀告前者不正當競爭,要求其立即停止該行為。
12月19日,海淀法院網發佈消息稱,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在線)、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網訊)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今日頭條運營商——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字節跳動)訴至法院。
百度方面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00萬元,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海淀法院網截圖
原告百度在線、百度網訊起訴稱,“百度視頻”、“好看視頻”是百度公司運營的視頻聚合平台,主要依託該公司在視頻搜索、推薦、大數據等領域的核心技術,面向用户推薦個性化視頻內容,擁有較高的知名度。
根據百度方面的調查,字節跳動在今日頭條手機客户端內,向用户提供“頭條搜索”服務。在今日頭條經營的“頭條搜索”服務中,輸入涉案視頻產品進行搜索時,搜索結果顯示字節跳動擁有並運營的“西瓜視頻”。
百度方面認為,今日頭條將其享有權利的涉案視頻產品,作為在“頭條搜索”中觸發搜索廣告的關鍵詞,干預搜索結果,其行為系使用不當方式獲取競爭優勢,掠奪本屬於其的商業機會。
“同時,今日頭條作為網絡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幫助其自有平台‘西瓜視頻’,不當獲取競爭優勢,此種行為嚴重損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網絡公平的競爭秩序,違反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今日頭條曾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上述兩家公司訴至法院。
當時,今日頭條方面指出,百度作為“好看視頻”APP開發者和運營者,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一郭匯》節目內容,以相同標題名稱發佈至該APP,併為其用户提供該作品的在線播放及下載服務。
今日頭條希望法院判令百度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合理支出8萬元。
同年8月,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兩家被告分別向今日頭條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25萬元。

圖片來源:海淀法院網
事實上,百度、今日頭條“對壘”由來已久。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稱,今日頭條曾引以為傲的信息流、視頻業務,正面臨百度的嚴峻挑戰。根據百度2018財年第四季度和2018全年財報,信息流業務和視頻業務已經成為百度增長的主要引擎。
去年1月29日,今日頭條發佈聲明稱,該公司將起訴百度,原因是其利用壟斷優勢進行的“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當時,今日頭條還表示,在百度搜索“今日頭條”相關內容,排序第一的搜索結果,是由非正規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體平台“百家號”)於2017年12月中旬發佈的“舊聞”(今日頭條被要求整改的文章)。排序第二的搜索結果,是“今日頭條官網”,卻用紅字標出警告:“提醒:該頁面因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
今年4月26日,百度就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今日頭條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並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
除民事起訴外,百度也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行為禁止保全申請書。
盜用內容既包括百度公司運用先進算法和歷史數據挖掘出的最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結果,也包括百度公司花費大量成本與生態合作伙伴一起運營的TOP1搜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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