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殺害福岡一家四口,中國籍男子在日本被執行死刑
(觀察者網訊)12月26日,共同社援引日本法務省的消息,當天上午對2003年殺害福岡市一家四口、因搶劫殺人罪等被判死刑的中國籍原專門學校學生魏巍(40歲)執行了死刑。
報道稱,魏巍是日本今年被行刑的第3名死囚,此次是繼8月2日之後再次行刑,也是法相森雅子就任後首次下令。
森雅子表示:“為自身利益而殺害了幸福生活的一家人。對遇害者及其遺屬來説是遺憾至極的案件。”她透露已於23日簽署執行命令書。
終審判決顯示,魏巍於2003年6月同其他2名中國人合謀,闖入福岡市從事服裝銷售的松本真二郎(當時41歲)家中,殺害了松本夫婦及其長子(11歲)、長女(8歲),搶劫財物後將4人綁上重物拋入博多港。
辯方曾主張魏巍是從犯,要求免於死刑,但福岡地方法院於2005年5月按檢方求刑判處其死刑。福岡高等法院也支持一審,最高法院於2011年10月駁回上訴,死刑判決生效。
觀察者網注意到,此案中的另2名共犯後逃回中國。日本警方通過國際刑警組織正式向中國公安當局請求協助破案。兩人均已在中國受審:楊寧被判死刑,王亮則因主動自首等原因被判無期徒刑。共同社稱楊寧於2005年被執行死刑。

圖源:共同社
另據新華社早前報道,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05年1月對被告人楊寧、王亮殺人、搶劫、盜竊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楊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王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報道稱,2004年10月19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5月,被告人王亮被日本福岡九州英數學館開除後,與同在福岡留學的被告人楊寧商量搶錢回國,並拉攏魏巍共同實施。
三人經過多次預謀,確定以福岡市東區的松本真二郎家為目標,王亮、魏巍分別準備了啞鈴、手銬、鐵塊、匕首等作案工具。
同年6月19日夜,楊寧、王亮、魏巍潛入松本真二郎家,先後殺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4萬日元,並將被害人身體銬上鐵塊和啞鈴,沉入大海。後楊寧、王亮潛逃回國。楊寧、王亮還於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間在福岡盜竊了大量財物。
王亮回國後,使用假名在遼陽市打工,因其日常消費甚巨,被羣眾懷疑並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其傳喚,王亮即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其夥同楊寧、魏巍在日本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並提供了楊寧及與其關係密切人員的線索,使得楊寧被抓獲歸案。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寧、王亮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
被告人王亮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行跡可疑被公安人員盤問後,主動交代罪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其行為構成自首;其協助司法機關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楊寧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按照刑法第68條規定,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據此,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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