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出台:禁止任何人威脅醫護人員人身安全
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實施。
該法分為總則、基本醫療衞生服務、醫療衞生機構、醫療衞生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十章110條。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衞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衞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衞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衞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衞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衞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衞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衞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公民個人健康信息,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