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醫院女醫生追思會舉行,被害監控曝光
徐蕾
(觀察者網訊)2019年12月24日早上,位於北京朝陽區的民航總醫院內,55歲的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持刀刺向女醫師楊文。
醫生搶救無效死亡、兇手被批捕、兇手95歲的家屬還在重症監護室……公眾的震驚、憤怒,和心疼在楊文遇害視頻流出後,再次達到頂峯。
27日下午,民航總醫院舉辦追思會,600餘人參加;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禁止任何人威脅醫護人員人身安全。28日上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衞健委再回應暴力傷醫事件表示,這不是所謂醫療糾紛,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
視頻截圖 圖源:“醫學界”微信公眾號
上述視頻截圖發生的時間是24日6時許,兇手孫文斌在民航總醫院持刀將女醫生楊文扎傷,楊文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2019年12月25日零時50分不幸去世。
視頻畫面十分殘忍,孫文斌是從楊文身後將其刺死。一位120急救醫生向公眾號“醫學界”描述了他看完視頻後的感受:“他掏出刀的那一刻,真令人膽戰心驚,不寒而慄。手段簡直太殘暴了,直接背後抹脖子,真的讓人上班時後背發涼。這是我見過的最殘暴的殺醫,就是奔着殺人去的,捅心臟都有救活的希望。”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發微博表示,他和很多人一樣不忍看這視頻,並説,“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喪心病狂者,祈禱我們大家永遠不會在生活中碰到那樣的瘋子。同時讓我們在受震動之餘,都好好對待醫生和護士們,體諒他們的辛苦和難處。”

民航總醫院資料顯示,楊文系民航總醫院副主任醫師,大學本科。週二下午是其出診值班時間。曾在北京大學醫學部攻讀在職碩士研究生,在北京協和醫院急診科進修。主要從事高血壓病的防治及研究工作,並長期在急診工作,對危重病的搶救及診治有一定的經驗,並從事急診急救技術的普及及研究工作。
據澎湃新聞報道,12月27日下午,民航總醫院舉辦追思會,沉痛悼念12月24日被患者家屬殺害的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楊文同志。民航局、北京市有關負責人和民航總醫院全體醫護人員共600餘人參加追思會,民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呂爾學出席追思活動。
在追思會上,楊文同志生前同事、領導與大家共同追憶楊文同志。大家紛紛表示,楊文同志珍愛醫生職業,在急診崗位工作22年,成功醫治無數病患,是大家尊重喜愛的“楊大夫”“楊大姐”,對她的不幸遇害表示痛心和哀悼。大家紛紛對殺人兇手漠視生命、殘忍施暴的罪惡行徑表示憤怒譴責,強烈要求司法機關依法進行嚴懲。廣大醫護人員表示,一定發揚大愛無疆、仁醫仁德的人道主義精神,化悲痛為力量,堅守崗位,無私奉獻,為消除更多患者的病痛而努力工作。

另據人民日報客户端報道,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實施。
該法分為總則、基本醫療衞生服務、醫療衞生機構、醫療衞生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十章110條。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衞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衞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衞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衞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衞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衞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衞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衞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公民個人健康信息,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此前26日,國家衞健委回應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表示,這不是醫患糾紛問題,這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
國家衞健委再回應:不是所謂醫療糾紛
據人民日報客户端消息,12月28日上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衞健委法規司司長趙寧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最近發生的北京民航總醫院暴力傷醫事件,非常痛心,非常憤怒,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零容忍。
問:近兩天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引發熱議,關於防止醫鬧、處罰暴力傷醫,我們看到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作出了一些規定,請具體介紹一下。國家衞健委對暴力傷醫事件有什麼樣的看法?
**答:**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今天是164票贊成通過了,作為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參與者,我本來應該很高興,但是實際上我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就是因為這個事件。在我們法律審議的過程中出現了這個事件,我們非常痛心,也非常憤怒。本月26日,我們委的新聞發佈會上已經對這個事件作出了回應,我想在這裏再重申一下。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昨天北京地區的檢察機關已經對嫌疑人做出了批捕的決定,這就是一個態度。我們國家衞生健康委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是零容忍,這是我們一貫的態度。
就這部法來説,有很多的地方從法律的角度闡明瞭國家對醫務人員的保護,比如明確規定了“醫療衞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衞生人員”,還特別規定了醫療衞生機構執業場所是公共場所。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全社會都要維護公共場所的秩序,不單單依靠醫院自身。
在表決稿中,第105條、第106條特別規定了“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衞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衞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衞生人員人格尊嚴”都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我們的態度。非常希望在座的新聞媒體朋友關注醫務人員的工作情況,也希望大家有機會可以到醫院、到急救場所去看一看,實地感受我們的醫務人員是如何為廣大人民羣眾提供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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