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一暴徒被禁止進入全港商場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大公報》12月29日報道,26日晚,亂港分子在旺角朗豪坊商場聚集鬧事,其中一名男子破壞一間星巴克咖啡店的貨架,導致貨架及杯子損毀。事後該男子被控刑事毀壞罪,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報道稱,涉案男子為20歲的王焯彥,自稱做過裝修工人、售貨員、健身教練等多項工作。裁判官允許被告以現金5000港元保釋,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遵守宵禁令,同時裁判官下令被告禁止被告進入全港商場。

被損壞的店鋪貨架 圖片來源:大公報
報道稱,控方表示,案件需要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聯絡涉案店鋪員工及目擊證人以錄取口供、尋找拍攝到現場事件的影片,以及檢查朗豪坊各層的閉路電視片段。裁判官批准了控方的申請,把案件延後至明年1月24日審理,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還認為,本案案情直接,被告重犯機會高,因此反對被告保釋外出候訊,但裁判官還是批准了被告以現金5000港元保釋。
不過,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在保釋期間,被告不準離港,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遵守每晚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裁判官同時下令,被告除了可進入其住所附近的商場範圍,一律禁止進入全港其他所有商場,並禁止其進入旺角區的洗衣街、豉油街等地帶。
香港《文匯報》指出,這是“修例風波”以來,首次有亂港分子被禁止進入所有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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