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子在台種植大麻被捕,辯稱自己吸食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1日宣佈破獲了一起外籍男子在台種植大麻案。該男子姓李, 52歲,是加拿大籍在台英語教師。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1日報道,台警方30日在李姓嫌犯租屋內查獲163株大麻、近900克乾燥大麻花,後將其依“毒品罪”送辦,檢察官復訊後收押,擴大追查毒品下游中。

大麻被查獲(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報道稱,李姓嫌犯赴台10多年,以英語家教為業,生活低調,沒前科紀錄。去年8月間,他認為大麻在加拿大已合法化,便開始從國外網站購買大麻種子、設備,在桃園龍潭租屋闢建大麻園。其技術迥異於一般傳統室內栽種模式,約4個月即可收成。據報道,截至警方查緝時,該男子已經收穫了兩次大麻花,總價值120萬新台幣(約26萬人民幣)。

大麻被查獲(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李姓嫌犯向台警方供稱,他種大麻都是自己吸食,絕無用來販賣圖利。但警方認為他避重就輕,不排除其種植大麻後透過外籍人士在台毒品圈販毒。台警方正進一步清查其販毒網絡。
據悉,大麻在我國台灣地區被列為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者將被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者與持有者將各處3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