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漏油事件”最新進展:奔馳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達成和解
【環球網 記者 陳超】4月16日晚間,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方面達成和解協議。但是金融服務費,這個行業內一直諱莫如深的敏感話題,仍然是無法忽視的問題。
儘管奔馳女車主和利之星之間的事情告一段落,其背後引出的問題並未結束。據當地税務部門最新消息,奔馳女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在這份“金融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
汽車4S店力推按揭購車
“我可以全款買汽車,你們讓我做金融奔馳貸款,説利息低。我説我不想貸款,你們各種引誘我買。引誘我買之前,有跟我説有金融服務這筆錢嗎?”在曝光的4月14日錄音中,王倩情緒有些激動詢問“利之星”代表。
更讓“利之星”感到尷尬的是,4月14日當天,奔馳發佈聲明表示:奔馳不向經銷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同時要求經銷商在其獨立經營的過程中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明明有錢能全款買車,為何4S店極力推崇分期付款?就此環球網財經採訪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汽車金融從業人員。對方向環球網財經揭露了其中的秘密:如果客户全款買車,客户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如果客户是按揭付款,則要繳納一筆其他的費用,比如金融服務費。“這個費用一般是沒有發票的,客户購車只有購車發票,而購車發票和實際成交價都有一定的出入。”該人士説。
同時,該業內人士稱,廠家推出的金融服務是不會收取相關費用的,而4S店可以選擇不同的金融公司的推出的金融服務,可以是銀行,也可以是金融公司。至於分期付款是向誰貸款,通常是由4S店自行決定。4S店會根據客户的條件和4S店的利潤,選擇不同的金融機構,比如銀行,金融公司,廠家金融。“繳納的這筆金融服務費,如果客户走的是廠家金融一般都是作為4S店的利潤,如果是走的外面的金融公司和銀行,一般都是4S店與銀行業務員或者是金融公司的業務員按一定比例分成。”該業內人士稱。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目前市場上“金融服務費”普遍的收費標準是貸款金額的2%左右,但各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有的4S店銷售能分到金融服務費的50%,因此銷售會盡力勸全款客户做按揭,並且還有一套話術。
據税務部門最新消息,奔馳女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在這份“金融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户。
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為名,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金融服務費”成行業潛規則
不菲的金融服務費,只是購車額外費用的其中之一。“推薦客户分期付款,就可以虛列明目向客户收錢,比如保險在店投保,在沒結清之前還要在店續保,還有所謂的金融服務費,GSP等一系列費用。”前述業內人士説。
央視財經的報道驗證了該業內人士曝光的“秘密”。央視財經報道稱,在汽車銷售行業內,收取金融服務費實為“潛規則”。“金融服務費,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央視財經報道稱。
重要的是,收取該費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多數也不能開具發票,屬經銷商個人所為,大多數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
除了金融服務費之外,4S店在賣車時還會收取上牌費、PDI檢測費、提車費、裝潢費、出庫費、保養費、續保服務費等費用,真可謂是巧立名目,變着法兒收費。
而有些費用如果不交,車就漲價。
央視財經報道稱,豐田4S店上牌服務費,就是驗車、上牌所有的費用加在一起是2000元,這個錢如果不交車價漲1000-1500元。奔馳4S店驗車3000元,是上牌費和檢測費。而河北某車管所工作人員稱,車牌費100元,駕駛證10元,登記證書10元,一共120元。
光是上牌費一項,4S店就能獲利不菲。
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並非個案
值得注意的另一點,王倩在繳納金融服務費時,是通過微信轉賬到4S店內一名員工的個人賬户中,且沒有開具發票,只有收據。這不禁讓人懷疑,如果4S店通過微信方式轉賬收取的服務費未計入企業收入,是否涉嫌偷税漏税以及欺詐等行為?
對於金融服務費用的看法,環球網財經採訪了華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陸智敏,他認為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一個故意坑害消費者的陷阱,沒有任何正當收取的依據。如果金額比較大,則涉嫌構成刑事詐騙。
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在陸智敏看來完全是違法收入。他認為4S店根本就沒有從事金融業務的資質,是違法經營活動。因此,可以按照非法經營罪或詐騙罪來追究刑事責任的。在民事方面,產品出了問題,不履行廠家的責任,不採取積極的補救方式,卻搪塞消費者,“完全沒有誠信,故意坑害消費者,是必須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的。” 陸智敏説。
最後,陸智敏表示,廠家必須反省,必須接受配合消協的調查和處理。廠家還需要引以為戒,並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保證今後不再出現類似的行為,以求得公眾的諒解,不能砸了自己的牌子、毀了自己的形象。
事件發生後,陝西省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副局長劉林公開表示,對售前車輛是否有問題正在進行核實。“如果説有欺詐,西安利之星4S店售前就有帶病車,賣向消費者這種行為,我們將保證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賠償,對這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劉林説。
劉林同時表示,對於車主反映的西安利之星4S店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通過個人賬户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並且沒有開具發票,只開具收據的情況,調查組已經封存4S店相關賬目,開始全面調查。
“收取金融服務費,我們也明確表示,這是違法違規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絕對不允許收取,一個是利之星自身沒有金融服務許可,只有奔馳總部有,金融服務費打到個人賬户,在經營過程中,我們認定不開發票這種行為涉嫌偷税漏税,税務機關已進入現場,對所有收據進行核實。”劉林稱。
另外,調查組在調查中發現,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的情況並非個例。“目前接到的包括上級轉辦、投訴,有六七起,我們已經核實了兩起,還有幾起目前還在調查之中。 ”
4月16日晚,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方面達成和解協議。女車主家屬稱,他們對此很滿意,接下來只想正常生活。他們很感謝網友支持,勝利屬於大家,“大家以後買車都不收金融服務費、他們更加把我們當上帝看待,這才是我們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