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温吞水” 税延養老保險政策框架待完善
作者:程竹
上海、福建、蘇州工業園區等試點地區的情況顯示,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税延養老保險”)的市場效果遠不如預期。截至2018年底,税延養老保險累計實現保費7160萬元,承保件數接近4萬件。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眾多保險機構和業內專家處瞭解到,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是:試點區域窄、時間短;税收優惠力度不足;申請流程繁瑣等問題,使得推廣和用户體驗大打折扣。
業內人士指出,未來要通過明確發展定位、調整養老金體系結構、優化税收優惠政策、提升供給效率、擴大試點範圍以及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進一步完善税延養老保險發展的政策框架。
試點效果“不温不火”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試點近一年來,保險公司對於税延養老保險的推廣總體上比較積極。但從已開展此項業務的普通納税人獲得的信息來看,税延養老保險的試點推廣效果並不太理想。
2018年4月12日,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明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蘇州工業園三地實施税延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個人投保,投保人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
從三個試點省市來看,上海推廣和發展狀況較好。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0月底,上海税延養老保險業務累計承保保單22852件,實現保費收入3400餘萬元,全國佔比74.1%。參保人主要集中在月收入大概1.7萬元至3.7萬元的人羣。
福建地區人均收入相對較低,開展情況一般。福建省財政廳公佈的數據顯示,自2018年6月税延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以來,福建省共有16家商業保險公司取得銷售資質,53款税延養老保險產品通過銀保監會備案。各保險公司累計承保1.19萬件,收取保險費1943萬元。
蘇州地區由於僅在工業園區試點,截至2018年年底,未有實質性的進展,僅有數份保單。
從保險機構來看,目前,銀保監會已批准23家保險公司可開展此業務,但截至2018年底,實際經營税延養老保險的機構共計16家,涉及保費收入7160萬元,出單件數接近4萬件。
從具體公司來看,總部位於上海的太保壽險業務量最大,出單1.7萬件,實現保費收入3580萬元,市場份額50%;平安養老與中國人壽分別出單1.07萬件和5800件,實現保費收入分別為1150萬元和790萬元,市場份額分別為16.09%、11.06%。除3家頭部險企之外,其餘13家公司累計實現保費收入1640萬元,平均每家公司百萬餘元,市場份額合計不超過23%。
税收優惠政策有待優化
“試點情況不及預期,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認為,一是税前扣除額較低。在税收優惠方面,根據財税發文,税延養老保險保費優惠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來確定。二是領取階段的費率太高。根據規定,個人達到規定條件領取税延養老保險金時,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税率繳納個税,即領取時實際繳納税率為7.5%。高税率也讓税延參與的人羣變少。三是申請税延養老保險操作流程較為複雜,參保程序繁瑣。
一位險企人士補充道:“新《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個税起徵點從3000元提高至5000元,又增加了抵扣項目,等於説税延養老險政策的紅利很快就下降了,對產品吸引力絕對是‘利空’。經測算,真正有購買潛力人羣,原來可能大概8000萬人,現在可能不足2000萬人。”
分析人士指出,税延養老保險試點可以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增加養老資產、改善養老金體系存在的結構失衡、緩解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持續壓力以及彌補企業年金髮展的不足。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如不解決税收優惠政策、供給效率等問題,5月份全國推廣的步伐可能會放緩。
税延養老保險對促進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發展,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具有深遠意義。多位險企人士呼籲,應儘快發展税延養老保險,解決相關問題。
據朱儁生估算,目前中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相對滯後,截至2017年底,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積累的資產約為1.1萬億元,僅佔GDP的1.33%。相比之下,2015年美國個人退休賬户積累的資產為7.32萬億美元,佔GDP的42.1%。
朱儁生指出,税延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很大。2016年,我國儲蓄率(總儲蓄佔GDP的比例)為46.5%,遠高於世界24.5%的平均水平,也高於世界各個地區以及不同收入水平經濟體的平均值。因此,要通過明確發展定位、調整養老金體系結構、優化税收優惠政策、提升供給效率、擴大試點範圍以及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進一步完善税延養老保險發展的政策框架。
呼籲將領取階段税率降為3%
相關機構預測,假設税延養老保險未來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以每月繳費額度1000元、參與度50%、繳納個税人口為1.27億人來進行測算,每年有望帶來7620億元的保費收入,有力促進險企個險業務收入和新業務價值持續穩定增長。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甘為民預計,未來20年“第三支柱”保費將達萬億元,税延養老保險產品或約七八千億元,未來30年滲透率或達30%。未來20年,第三支柱替代率有可能達8%-10%。
多位保險業人士表示,今年税延養老險依然是保險公司一項重點工作,但也期待在目前基礎上政策的進一步支持。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會長鬍曉義認為,未來税延養老保險發展需要弄清九個問題。一是定位問題。不能僅僅把個税遞延型養老安排制度看作是商業養老保險的新領域。所謂的第三支柱養老金,是應該和基本養老保險、職業性的養老金相互關聯。二是在賬户制安排上,目前的規定是參保人允許有一定的資金投入到第三支柱個人賬户,建議未來參保人賬户可對金融產品開放,允許各類金融產品組合進入,發展綜合型養老投資模式。三是適應範圍問題。目前税延險覆蓋羣體缺乏定位。未來在全國推廣後,參保對象不僅是納税人羣,還有非納税人羣的穩定收入者。這樣,才能更適宜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求。四是供還規則。現階段的兩項扣除標準還有完善的空間。五是税收激勵政策。一些業內人士建議將目前的6%或1000元的最高抵扣限額提高到10%或5000元;同時將目前領取階段7.5%的個人所得税税率降為3%。六是管理服務機構設置。未來的趨勢可能是由政府部門管理信息,由商業機構按照市場運作規則,建立資金的賬户制度和交換。七是投資問題。需要完善的是機構資質的准入條件和程序,並對投資範圍規則制定。八是權益實現問題。應該對領取階段和個人意願進行適當調整。九是推進步伐。每一個地區試點要有一個推進的安排、力度和節奏,3-5年時間比較符合常規。
要打破當前税延養老保險面臨的“温吞水”局面,朱儁生建議,調整養老金體系結構,釋放商業保險發展的空間。
首先,加強基本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協調合作。一方面,有效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繳費負擔,為税延養老保險的發展提供空間。另一方面,探索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適時引入“協議退出”機制,利用置換出來的繳費資源,為税延養老保險發展提供空間。即在總的養老金繳費率不變或略有下降的情況下,縮小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增加税延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
其次,打通二、三支柱養老金儲蓄賬户。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税延型養老保險打通,實現税收優惠政策、投資管理、繳費、賬户記錄和基金轉移接續以及監管等方面的銜接。
再次,優化税收優惠政策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需求。有必要考慮建立雙重税收優惠模式,提高商業養老保險的需求。同時,要適時提高繳費的免税額度,以增強税收遞延政策激勵的力度。
最後,適時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與產品範圍,有助於促進個人養老金賬户市場的競爭,豐富產品形態,增加公眾的選擇權,提高個人商業養老賬户市場的運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