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條”助推中國金融業開放
本報駐美國特約記者 温 燕 本報記者 陳青青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20日宣佈,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涉及證券、債券、保險等多個領域。
據《環球時報》記者統計,20日公佈的11條金融開放措施中,3條涉及債券市場,7條涉及銀行保險業,1條涉及證券行業。
上述措施中,“將原定於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最受外媒關注。證監會有關負責人20日答記者問時表示,2018年,中國宣佈將合資證券、基金管理和期貨公司的外資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3年後不再設限。目前,外資股比放寬至51%的政策已落實落地。提前於2020年內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符合資本市場和行業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的客觀要求,體現了我國堅定不移深化改革開放的決心和信心。”
此次的11條開放措施中,銀行保險領域的數量最多,包括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等措施。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20日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部門負責的7條開放措施可以“優化金融領域外資營商環境,豐富市場供給,增強市場活力,提升競爭能力,促進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
中國證監會顧問董少鵬21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中國金融擴大開放是內部發展的客觀需要:一是經濟體量壯大後,需要更多元的市場主體結構。降低外資機構准入門檻才能吸引更多外資參與;二是中國企業走出去也需要金融服務跟得上。同時,外部資本也希望進入中國市場,分享中國的成長紅利。
“中國正加快向外國投資者開放市場的努力”,《福布斯》雜誌21日稱,中國開放金融市場的舉措也給外國投資者帶來壓力,要求他們在競爭對手紮根中國之前優先考慮這裏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