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承新:讓懶政怠政者“趕考”起來
作者:陈承新
懶政怠政歷來是幹部管理工作的“老大難”。幹部在其位不謀其政、推諉扯皮、不思進取,會直接損害人民羣眾利益,其社會危害性不亞於貪腐。懶政怠政的隱蔽性強,不容易處理,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可能蔓延影響更多官員。儘管中央和各級黨政部門反覆出台整治措施,但懶政怠政現象依然在一定範圍內存在。
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各地對治理懶政怠政問題作出了一些探索,有的取得了一些成績,比如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自2017年開始的全縣“創新實幹大趕考”機制。通過“跳起來摘桃子”的辦法,由各單位自己設定每年工作目標,讓黨員幹部定標杆、亮思路、談舉措,自我加壓、自出考卷、主動作為。
當前一些觀點和考評制度設計是以“經濟人”理念分析幹部,認為幹部不過是從事特定職業的人,無利不起早,他們追求政績不過是為了獲得官位以及官位帶來的資源。但是黨政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在幹部管理方面實行“經濟人”原則,在財力、技術上是不可行的,在政治上是不可接受的,也會削弱發展落後地區對幹部的激勵。“大趕考”機制的設計初衷,就是要挖掘出幹部羣體的“非經濟人”屬性。
治理懶政怠政需要對症下藥,這個“藥”就是針對當前幹部考評體系中所存在比如自上而下被動考評的思路、指標日益紛繁複雜的趨勢以及考評結果受不同主客體差異影響大等問題,從制度上作出創新性調整。通過目標管理、指標設定等一系列規制安排破解現行考評體系的短板。
對症下藥後,還需要通過加強結果運用來鞏固治理成果。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大趕考”機制不僅指導和督促幹部的工作上台階,還成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看成績“選馬”的“賽馬”機制。在“大趕考”啓動實施的一年間,景寧縣委提拔重用了98名實績突出的幹部,有12名幹部因趕考表現不佳被誡勉談話或者調離崗位。合則兩利,幹部選拔任用與幹部評價的同向聯動關係,共同推動當地工作持續躍升,樹立了“大趕考”和縣委選人用人工作的威信。
現行考評制度對於工作的帶動功效在走低,轉變思路對症下藥,並加強結果運用,是“大趕考”機制給予的啓示,也為各地治理懶政怠政提供了認清癥結、優化機制、塑造幹部可持續良好工作狀態的思路啓示和可能路徑。(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