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楠伊:你好,電遊
作者:张楠伊
開學後,上二年級的兒子像打了強心針,面貌一新。每天做作業不需要三番五次的催促,面對以前抓耳撓腮的口算題和練字,也不再大叫“無聊”。學習學到百爪撓心處,他居然能運用心理暗示,深呼一口氣,然後跟自己煞有介事地説:算了,反正也是要做,還是好好做完吧,挺簡單的。喜出望外的老母親馬上啓動激勵機制,主動給他下載了一款手遊。孩子拿着手機,不敢相信,連續三遍靈魂追問:媽媽,這真的是專門給我下的遊戲嗎?真的嗎?真的嗎?孩子姥姥發現孫子玩兒遊戲不僅是我同意的,竟然還是我主動下載的,對自己這個不靠譜的閨女側目而視。
這看似輕率的鼓勵方式,其實是我經歷了一番思想蜕變之後才做出的決定。
作為家庭教育研究者,我自然是把對兒子的家庭教育當做自己最好的試驗田。在電子遊戲上,我長久以來持有的觀點是中立偏消極:電遊不是禍水,但也不是營養水,孩子能不玩就不玩。原因呢?有理性層面,也有非理性層面的。嘴上説出來的理由都是大路貨,比如:毀眼睛、怕上癮、阻礙現實生活經驗的積累,心裏其實想的是:我從來不玩兒,這有什麼好玩兒的?對孩子有什麼益處?
直到我們全家參觀了“玩樂博物館”(Museum of Play),我的態度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這座博物館位於美國紐約州羅切斯特市,號稱蒐集了世界上最全的玩具和遊戲,從已經發黃的一百年前的布娃娃,到一個房間大小的滾珠裝置,參觀者不僅可以瀏覽,更可以親身體驗和操作。這個博物館聽起來好像是一個巨大的穿越了時空的玩具反斗城,其實它提供的不僅是“玩樂”的機會,更多的是對“玩樂”的思考。走在博物館不同的角落,隨處可見的標語或説明,都闡釋着這座博物館對於“玩樂”最根本的理念:玩樂對人類身體、智能和社會性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杜威説“教育即生活”,陶行知説“生活即教育”,玩樂博物館則認為“玩樂即教育”。
作為教育者,我對這樣的玩樂教育哲學是雙手贊同的。但在我看來,玩樂也分有益和無益,如果這個項目是有可見的知識或體能獲得,比如桌遊可以練習推理、足球可以鍛鍊身體,這些在我家就可以開綠燈,如果我看不到這個項目對孩子的價值,比如電子遊戲,那就免談。然而,當我看到玩樂博物館中的一個展品時,研究者的思維和母親的直覺同時受到了挑戰。
這是一輛閃着冷峻的金屬光澤的哈雷摩托車,雄赳赳氣昂昂地擺在櫥窗裏。展品介紹的標題很有意思,是個問題:這部正經的機器也是玩具嗎?介紹的正文也是一連串的問題:衝浪板、特技飛機、釣魚竿、網球拍、高爾夫球杆、舞鞋,這些都是玩具嗎?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卻一下點醒了我:我們成人也在用各種方式“玩樂”,為自己帶來精神愉悦,這些方式可能是其他人,尤其是孩子不能理解的,比如開着轟鳴刺耳的摩托車馳騁在路上,或者任憑風吹雨打舉個魚竿在河邊垂釣。但成人有自主權,只要不傷人,想怎麼玩兒就怎麼玩兒,而孩子的“玩樂權”完全掌握在家長手裏。家長覺得有益,孩子才能玩兒,如果家長看不到益處,孩子就無法兑現自己的玩樂願望。但家長看不到益處,就真的沒有益處了嗎?
正當我琢磨着應該如何下放對兒子的“玩樂管理權”時,我們走到一片區域,黝黑中閃着誘人的電子光芒——電子遊戲區!兒子立刻一臉激動地看着我,目光充滿期待,只等我一點頭,他就如飛箭一般,衝進沙場。在老爸這個電玩愛好者的帶領下,兒子一路橫掃各種遊戲機,一會兒和爸爸組隊打怪獸,一會兒在爸爸的指導下打籃球、開賽車,父子並肩作戰,簡直“情同手足”,玩兒得如醉如痴。對電玩一竅不通的我,只能站在邊上,負責拎包、換幣和拍照。兒子爸爸長爸爸短的叫個不停,我這個平日裏被他視如心上人的媽媽,早被拋到九霄雲外。這反倒讓我分外驚喜,因為我出其不意地發現了一個促進父子關係的良方。
“中國式”爸爸有兩個特點:第一, 不善於噓寒問暖,因為那都是兒女情長的小事兒,不是男人該操心的;第二,不懂得平等溝通,因為自我定位是一家之主,和孩子的對話總是自上而下的權威口吻。我家爸爸多少也不能免俗,平時我總以專家姿態對他進行“教育”,收效甚微。而在電子遊戲廳,奇蹟發生了。爸爸像對待戰友一樣,對待兒子,贏了一起擊掌歡呼,輸了一起長吁短嘆。其實這樣的平等奇蹟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玩兒電遊時成人其實是回到兒童的遊戲心態,削弱了權威感;另一方面,孩子在玩兒遊戲這件事兒上甚至能匹敵大人,削弱了成人的優越感。遊戲能給平時插不上手的老爸製造獨屬於他們的親子機會,而孩子也能感覺到老爸童真的移民,所以説遊戲能拉近了父子關係,也不足為奇。
在歡聲笑語中,我們把一下午的時間都貢獻給了玩樂博物館的電子遊戲廳,而我,作為一個曾經的電遊消極支持派,也和過去的自己告別了。
不過,在敞開家門歡迎電遊之前,我還要幫孩子做個重要的準備工作,就是和他商量《電遊約定》,為孩子玩電遊做規矩。大人給孩子做規矩,要以理服人,不能想到什麼就規定什麼。尤其是在禁止或約束孩子時,我會特意使用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身份,給兒子列舉兒童教育研究理論或實踐,意思是媽媽做下的規矩不是自己拍腦門想出來的,而是社會科學共識。這次為電玩立規矩,也不例外。
我參考騰訊未成年人保護的幾個核心命題,制定了約定內容,並給兒子逐一進行了解釋:
第一,遊戲時間管理。因為你是學生,所以平時的學習日不能玩兒,週末可以玩兒,每天玩兒不超過20分鐘,自己上定時器,超時就取消第二天的遊戲時間。還有,不少遊戲都規定小朋友從晚上9點到早上8點不能玩兒,那麼我們家也應該遵守這個規定,(這樣能有效地避免養成把遊戲帶上牀這樣的不良習慣)。
第二,遊戲內容管理。你知道王者榮耀吧?這個遊戲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玩兒,因為小朋友玩兒暴力遊戲,會很受影響,在現實生活裏也會學着打人,所以你能玩兒益智類、體育類的遊戲,跳一跳、滾動的天空你都可以玩兒,但吃雞、香腸派對這樣的不行。
第三,遊戲消費管理。如果你想在遊戲裏花錢,要跟爸爸媽媽説清楚理由,我們再根據情況決定。不要覺得壓歲錢是你自己的,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你知道有一個叫成長守護平台的網絡工具,就是幫助大人來約束孩子在遊戲裏花多少錢的。因為你們還小,要在大人的幫助下一點點建立花錢的方法和習慣。
簽署了約定,兒子在家裏玩兒遊戲再也沒有做賊的感覺了,這份正大光明反而讓他沒有那麼強烈地渴望玩兒了,經常是週末也不一定能想起來還有遊戲時間。他經常和我分享他“傲人”的遊戲成績,比如超過了我朋友圈的什麼大人,還老拉着我看他玩兒,我也盡到一個好觀眾的本分,大呼小叫地積極捧場。偶爾他客串老師,輔導我玩兒遊戲,我一如既往地敗下陣來,他也不氣急敗壞地埋怨我,我多少有點兒臉紅,默默勸自己,下次輔導作業時,也該這麼氣定神閒才好。
與電遊和平相處,而不是如臨大敵之後,我和孩子關係中疙瘩解開了。與其恐懼孩子在與電子誘惑抗衡時輸掉這場戰役,從此成為網癮少年,不如積極引導孩子認識遊戲、主宰自我。只有父母相信孩子能夠成為自己的主人,孩子才會真正成長為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