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採購“迷彩服”違約判賠5700萬元新台幣,島內網友痛罵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防務部門“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廠商製作“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後改為“數位迷彩野戰服”,但最終又決定不買,廠商虧損向法院提告,最終法院判台防務部門賠償廠商5700餘萬元新台幣(約合1303萬元人民幣),台軍士兵只能穿舊裝。台灣“監委”19日批評稱此案導致三輸窘況;有島內網友也酸諷稱,又是一些高官利益沒談好。
據台灣“東森新聞雲”9月20日報道,台灣“監察院監委”楊芳玲稱,台防務部門302廠將“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採購案委託民間廠商,不料過程中突然修改契約,將貨品改為“數位迷彩野戰服”,最後防務部門又不執行換裝計劃,但廠商早已準備好相關設備進行生產。
楊芳玲表示,台防務部門沒有買到“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又將“數位迷彩野戰服”的生產中止,只拿舊的迷彩服給官兵穿。另外,廠商因無法接到訂單而損失,進而請求仲裁。台防務部門仲裁輸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審到三審皆敗訴,最終需補償廠商5700餘萬元新台幣。
楊芳玲認為,台防務部門執行計劃不當,讓台軍需要的迷彩戰服供給不足、廠商虧損及補償廠商,最終導致“三輸”的狀況,屬失當令人心痛,應上緊發條,有效執行各項政策。
對於此事,有島內網友直言,“又是一些高官利益沒喬好”。

還有網友反問“沒有官需要負責嗎,應該要叫相關負責的主官管賠”;還有人認為,“下達命令的長官,應該要送法辦吧?”


更有人建議,台防務部門負責的相關人員從上到下,“請用自己薪水合資出這筆錢”。

對於台防務部門,則有人批評稱“廢渣,只會‘國防’‘布’”。

在台軍的個人裝備問題上,《聯合報》曾報道稱,有台灣海軍陸戰隊官兵附上裝備破損的照片上網吐槽,稱個人裝備中,鋼盔帶螺絲沒有緊過,鎖緊帶子直接開花,防彈背心黏不緊,跑一跑就開掉,品質也是“沒話説”,薄的抗彈板也支撐不住,也是直接開花,腰帶腰封也是很厲害,別上彈夾回收袋,裝三個空彈夾,要嘛回收袋破掉開花,不然就是腰封破掉開花。台軍士兵批評稱,“如果不會做裝備,外面生存遊戲店買幾件回去研究研究吧!”
此外,台軍此前也曾被台媒多次報道過負面信息,性侵、不雅視頻瘋傳、KTV跳“脱衣舞”、酒駕……
國民黨“立委”江啓臣曾感慨,“購買再多精良武器,軍紀卻是如此渙散。”江啓臣還向蔡英文喊話,“一個只有武器、沒有軍紀的部隊,還能打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