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要提高對“公務員”赴大陸的管制要求,台法律界人士痛批
【環球網報道】據台媒報道,台“內政部”打算修訂“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份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未來島內政務官與“公務員”即使只是經大陸轉機,也要事先申請與事後通報。《聯合報》22日報道稱,有法律界人士批評,這是把“公務員”當賊嗎?
據台灣《聯合晚報》9月22日報道,自2006年起,台灣“公務員”和政務人員、地方首長等進入大陸需要事先申請,除經主管機關同意,還要向台“內政部”遞交申請表,返台後還要填寫“赴大陸地區返台意見反映表”,勾選是否與大陸地區簽訂協議、與大陸地區人士接觸等選項。
報道稱,在這次新修正規定中,申請進入大陸的理由除了探親、業務交流、主管機關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還新增轉機、搭船,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要在赴大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備。
根據最新的“赴大陸人員返台通報表”,在申請人應通報的事項中,新增的詢問選項為:“是否參加行程以外大陸地區黨政軍方主(協)辦的慶典?是否受邀擔任大陸地區黨政軍或正式性機關的職務或成員?是否遇到要求進一步聯繫大陸地區人士?”
台灣法界人士批評稱,通報表的提問方式為誘導式詢問,並出現“不當招待”等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是把公務員當賊嗎?
《聯合晚報》稱,蔡當局提高對軍人、政務官和一定職等以上“公務員”赴大陸的管制要求,不僅修正所謂“國安五法”,也將推動“中共代理人”修法,這次台“內政部”發佈新的規定是相關配套。報道提到,台當局新修正的規定,看似更改範圍不大,但影響層面不小,報道質疑,相關規定究竟是為了因應“修法”,還是政治操作?
文章稱,台灣民眾離境轉機十分普遍,一是台灣直航的境外城市有限,二是轉機比直航的機票便宜。而這些轉機者,多半隻停留數十分鐘乃至數小時,最多則可能過夜。文章質疑,在這短短的時間裏,“公務員”要交付什麼機密,或者會見什麼大陸黨政人士,參與什麼黨政活動,“只能説是007電影看得太多,把‘基層公務員’都當成情報人員了。”
此外,也有網友表示,“(台當局)對自己的公務人員越來越沒信任感了”。

還有網友稱,“什麼時代了還存在這種封閉的限制”;還有人説,當局想辦法把民眾都鎖在小小的台灣吧!

對於台灣立法機構將推動進行所謂的“中共代理人修法”,以所謂危害安全為名,嚴格限制台灣個人和機構為大陸宣傳、發表有關聲明、參加大陸舉辦的會議等,國台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9月11日曾表示,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勢力為一黨一己之私,全面煽動兩岸對抗,製造兩岸敵意,不遺餘力地打擊持不同立場的黨派、團體和人士,以莫須有罪名恐嚇、懲罰參與兩岸交流的台灣民眾,鉗制批評輿論,製造“綠色恐怖”和“寒蟬效應”,引起了島內輿論的強烈質疑和普遍反對。馬曉光説,玩火者必自焚,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必須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