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持續加強審慎監管,第三方支付市場趨於理性
作者:张虹
對於頭部平台型互聯網企業而言,不論2C還是2B,要流量有流量,要場景有場景,金融支付這塊拼圖就成了其發展藍圖上的重要一塊。在一線互聯網企業基本完成支付領域佈局之後,市場第二梯隊,即互聯網小巨頭們也紛紛開始第三方支付牌照的逐夢之路。然而造化弄人,結果是有人歡喜有人憂。
拼多多: “曲線求娶”上海付費通
拼多多對支付牌照可謂渴望已久,勢在必得。去年成功登陸美國納斯達克後,拼多多平台支付合規性問題更是爭議不斷。不可否認,電商平台為求合規,收購支付牌照已成趨勢,客觀上使得特許經營牌照成為了稀缺商品。
去年8月,有消息稱,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入股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易翼由一家名為杭州樂顧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全資控股,而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拼多多創始人黃崢。通過參股,上海易翼成為付費通的第二大股東,持有其39.64%的股份。
拼多多本身並無支付牌照,獲牌的關鍵路徑在於需要成為支付牌照主體公司的大股東。付費通目前大股東為上海市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能否入主付費通就變得充滿未知。但截至目前,付費通暫沒有與拼多多合作。
今日頭條:心屬武漢合眾易寶,已全面在今日頭條體系使用
針對網傳“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支付牌照收購”一事,今年2月,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稱,網上傳聞不實。業內普遍認為,今日頭條的否認可能基於央行審批結果不確定的考慮。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剛表示,據他了解,今日頭條已經實際上完成了對武漢合眾易寶的收購,但未有明確消息顯示該項併購獲得了央行的批准。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規範支付機構變更事項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監管文件,支付機構在變更公司名稱、註冊資本或組織形式、主要出資人、公司股權結構、董事、監事或《辦法》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等信息項,應在變更前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説明擬變更事項、變更原因,並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
一位支付機構人士指出,支付機構如果未經監管許可擅自轉讓屬於重大違規行為,如央行在公佈的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中提到,樂富支付因違規,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不予續展。
滿幫集團:相中杭州快捷通,但恐“半途夭折”
今年7月,網傳海爾集團青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海爾金控)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計劃出售給車貨匹配平台滿幫集團。一位接近雙方交易的業內人士透露,滿幫方面主要為了獲取互聯網支付牌照,具體金額暫時不明。
滿幫集團和快捷通的交易屬於 “私下定終身”的形式。據接近央行支付司的人士透漏,監管部門目前在審批時會重點把握兩個原則:一是重點監控並防止企業和支付機構私下達成交易;二是優先考慮經營不佳、存續困難的機構。
公開信息顯示,快捷通支付成立於2012年7月,後於2013年獲得人民銀行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全國性互聯網支付牌照。已經完成首次續展,有效期至2023年。快捷通運營正常,顯然並不在央行審批優先考慮之列,綜合考量,滿幫與快捷通的交易在央行獲批的可能性極低。 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表示:“支付監管要持續從嚴,風險防範要及時加強,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見實效。”在支付嚴監管常態化的形勢下,過去將近四年時間裏,央行合計註銷了34張第三方支付牌照,根據央行公開資料顯示,今年1-8月共有81家支付機構收到人民銀行的處罰通知,處罰金額合計超過1.2億元,其中不乏千萬級罰單。重拳出擊下,支付結算領域亂象得到明顯遏制,行業發展整體趨向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