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灣男子走私海洛因,被泰國判處無期徒刑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多家台媒報道,一名38歲的台灣陳姓男子,今年4月底企圖從泰國曼谷廊曼國際機場走私海洛因回台灣,被當地警方當場逮捕。10月9日,泰國法院將該名陳姓男子判處無期徒刑。

泰國警方在陳姓男子的行李中查扣7.2千克海洛因(圖片來源:曼谷郵報)
據台灣“中央社”10月10日報道,台灣“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和泰國肅毒總局合作,4月26日晚間在泰國逮捕2名企圖從泰國走私海洛因回台的台籍嫌犯,並查獲15.85千克海洛因。
報道稱,陳姓男子當時計劃從泰國廊曼機場回台,警方在陳姓男子抵達機場時檢查他的行李,從爽身粉罐中查扣7.2千克海洛因。泰國警方隨即前往飯店逮捕另一名台籍謝姓嫌犯到案,在飯店查扣同樣分裝於爽身粉罐的8.65千克海洛因。
據報道,泰國檢方以陳姓嫌犯和謝姓嫌犯試圖販賣並走私海洛因為由起訴兩人,泰國法院原先要判處陳姓嫌犯死刑,不過陳姓嫌犯很快認罪,因此9日判處陳姓嫌犯無期徒刑。謝姓嫌犯的部分仍在審理中,近期內會宣判。
另據台灣TVBS新聞網報道,根據泰國《毒品法》規定,海洛因、安非他命、搖頭丸、冰毒等皆屬於第一類毒品,任何人只要製造、進口、出口,恐將面臨最高刑罰無期徒刑;若是持有或販售第一類毒品達到一定數量,最重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