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中介機構等違規3次以上禁用互聯網發佈本市房源信息
作者:邓云
【環球網 記者 鄧雲】為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在6月26日-7月2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於10月10日正式出台《關於規範互聯網發佈本市住房租賃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規定,發佈住房租賃信息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需符合相關條件;要求互聯網平台依法審核、管理住房租賃信息,展示發佈機構、企業的信用信息及合同示範文本等內容。
此外,互聯網交易平台應按照房屋照片與實際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碼標價,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機構(含分支)重複發佈,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機構發佈的,逐步實現合併展示,不展示發佈超過30日未維護房源信息,不得發佈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等要求審核、管理住房租賃信息。
《通知》中還規定,加大對違規發佈房源信息處罰力度。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規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發佈住房租賃信息的,由網信部門和住建(房管)部門要求互聯網交易平台下架相關房源信息並暫停該企業和從業人員通過互聯網交易平台發佈房源信息1至3個月。違規發佈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過互聯網交易平台發佈本市住房租賃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