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税改革為減税降費護航(鋭財經)
作者:本报记者 李 婕

為深化減税降費各項措施落地生根,國家税務總局福建省税務局日前在福建省電子税務局開發上線推送面對納税人的“減税降費紅利清單”,幫助納税人算好減税降費“收益賬”。圖為福州市倉山區税務局工作人員在幫助企業財務人員使用電腦自助打印“減税降費紅利清單”。
新華社記者 魏培全攝
近日,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税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税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等改革措施。專家分析,改革方案對進一步理順央地財政分配關係,培育壯大地方税税源具有重要意義。從短期看將有利於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税降費政策,從長期看則將進一步推進財税體制改革深化。
有力保障減税降費
近幾年來,減税降費是中國經濟的關鍵詞彙,也是積極財政政策發力的重要體現。1月1日起,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税和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5月1日起,降低社保費率……今年1-7月,全國已累計新增減税降費13492億元,在2018年減税降費1.3萬億元基礎上,預計今年全年將繼續減輕企業税費負擔2萬億元。
“中國今年的減税降費規模是空前的,在世界上、中國財政史上,都沒有這麼大規模。”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
更大規模的減税降費,也給財政收支平衡帶來較大壓力。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看來,近年來減税降費力度越來越大,今年的目標2萬億元更是佔到去年全國財政收入的10%以上。與此同時,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支出增加,這就更加凸顯了通過改革緩解地方尤其是財政運行困難地區收支壓力,增強地方應對減税降費能力的重要性。同時,進一步理順央地財政分配關係,這也是深化財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方案》明確,實施更大規模減税降費是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的關鍵之舉,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是落實減税降費政策的重要保障。要通過《方案》的貫徹實施工作,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為減税降費政策落實創造條件,確保讓企業和人民羣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穩定地方收入預期
增值税是中國第一大税種,佔全部税收比重超過30%。針對增值税部分,本次《方案》明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擔機制。
自2016年5月,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同步,中國實施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税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所有行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税均納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範圍,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過渡期暫定2年至3年。目前,過渡期時限已到,《方案》再次明確保持增值税收入劃分“五五分享”比例不變。
“《方案》的出台穩定了社會預期,將為地方財政收入提供有力支撐。”何代欣説。《方案》指出,鼓勵地方在經濟發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營造主動有為、競相發展、實幹興業的環境。
在留抵退税方面,《方案》明確保持中央與地方“五五”分擔比例不變,併為緩解部分地區留抵退税壓力提出相應改革辦法。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税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分析,此項政策與原來的留抵退税分擔機制相比較,最主要的變化在於能夠根據各地的增值税收入情況來進行留抵退税額度的分攤,這充分考慮到了增值税税基流動的特點,避免了一些欠發達地區由於產業結構的制約,外購數額大而導致當地財政退税負擔重的情況,這樣的留抵退税分擔機制更為公平、合理。
拓展地方税收來源
針對消費税,《方案》明確後移消費税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體系改革要求,在徵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税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先對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税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認為,明確後移消費税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有助於擴大消費税税基,拓展地方政府收入來源。“消費税目前屬於中央税,在中央財政收入中佔有一定比重。健全地方税體系就是要給地方一些税源相對充足、收入相對穩定的税種。消費税穩步下劃地方,有助於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的相對穩定。”他説。
何代欣認為,消費税徵收由生產(進口)環節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也將提高地方政府在鼓勵經營、扶持消費市場等方面的積極性,有助於改善當地消費環境。“減税降費能否可持續?效果怎麼樣?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現在來看,一系列改革舉措的推出將為更好落實減税降費政策護航。同時,通過減税降費,也推進了央地收入分配關係等財税體制改革中深層次問題的解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釋放了積極信號。”何代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