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當局拒收陳同佳 連台檢方都罵:為政治不顧正義

陳同佳(圖源:大公報)
海外網10月22電 香港“反修例運動”的導火索、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最早將於明日刑滿出獄。日前他稱打算出獄後赴台自首,但台當局卻推卸責任拒絕接收。蔡當局嘴臉之難看,連台檢方都看不下去,出面痛批。
於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目前正因“洗黑錢罪”在香港服刑,本週三(23日)即將刑滿出獄。而在他表示願意赴台自首的時候,蔡當局“法務部”與陸委會卻以香港“應通過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港的‘相關事證’”為由,限制陳同佳及隨行人員入境。隨後台當局各路人馬圍繞着所謂“政治陰謀”大做文章。台“行政院長”蘇貞昌21日稱“這非常詭異”。台“國安局長”邱國正21日稱香港在這個節骨眼要把陳送來,“時機點很不妥,我方不得不在政治上做考慮”。
台檢方嗆蔡當局:沒聽過拒收通緝犯
蔡當局這種卸責的表態在島內被罵翻,就連台檢方及法律界都看不下去,出面痛批。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有島內資深檢察官指出,沒聽過拒收通緝犯,照台“法務部”與陸委會説法,負責此案的士林地檢署是不是應該撤銷通緝?“移民署”把在台灣殺人棄屍的通緝犯標為不得入境,檢方的通緝還有正當性嗎?“行政部門嚴重干預到檢察官的司法職權”。

監控錄像拍攝到陳同佳作案畫面(台媒)
還有島內檢察官指出,陸委會不是司法機關,“法務部長”對具體個案無指揮權,他們的發言不宜,對檢察官都不具拘束力。台檢方已對陳同佳發佈通緝,應准許其入境並緝獲歸案,應該“政治問題政治回應,司法問題司法處理”,還有檢察官質疑,台灣難道要為了政治而不實現司法正義?
還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陳同佳殺人定罪證據均在台灣,蔡當局要求香港移交哪一種證物?
台名嘴:蔡英文撿到的槍“炸膛”了
台資深媒體人李豔秋也認為,蔡英文當局因為無能、“恐共”以及選舉至上,不能給受害者及她的家人要的正義,香港“反修例”讓蔡英文撿到槍,但是“炸膛了”。
李豔秋認為,蔡英文在香港“反修例”運動中“撿到槍”,民調高升。未料,“反修例”運動的源頭,願意返台投案,卻遭蔡當局拒絕入境,“什麼護台灣、司法管轄、人權正義,立馬消風,全都成為可笑的謊言”。
李豔秋稱,這件事讓蔡當局的幾個面向現形:蔡當局因為“恐中”,只能封門逃避;蔡當局毫無能力處理兩岸事務,陳同佳萬一帶來衝擊和風險,蔡當局是沒有能力應對解決的;蔡英文希望香港風波能持續,在選舉中發揮最大效果,所以任何可能有助於港府收拾局面的作為,一概拒絕。她諷刺,“撿槍、撿彈、就是不撿殺人犯”。
香港特區保安局:望台方還死者公道
針對台灣方面的説辭,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21日聲明,基於打擊犯罪、彰顯公義的原則,對被通緝人士自願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儘快接收,以將疑犯緝拿歸案、向疑人問話、偵查起訴,不會諸多託辭,無故拖延,甚至刻意不準通緝人士入境,此類做法完全與通緝目的相反。到底是誰在不合常理地操作,社會自有公論。
聲明指,台灣殺人案涉及一條年輕的生命,以及一個犯錯後覺悟、並願意承擔責任的年輕人。希望台方彰顯公義,還死者公道,讓疑犯有贖罪機會,撫平死者家屬受創的心靈,務實處理,並符合一般常理。(海外網/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