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福: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大事!
作者:王德福
日前,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用3-5年時間,大力推進移風易俗工作,有效遏制陳規陋習,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我們要為這項知民意、解民憂、接地氣的工作點贊。
鄉村社會目前正在經歷着深刻的變革。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釋放出海量發展機會,農民通過務工經商等分享國家發展紅利,財富擁有量空前豐裕。農民普遍產生通過文化消費將經濟資本轉化為社會資本和聲望資本的內生需求,其主要轉化載體便是人情交往、紅白喜事、節慶民俗等形式,也因此在這些方面競爭性消費行為愈演愈烈,以至於出現“辦酒斂財”“因婚致貧”“厚葬薄養”等社會問題。個體理性與羣體非理性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陳規陋習之風大有蔓延之勢,農民被裹挾其中,不但虛耗大量來之不易的財富,還可能受困於由此引發的家庭矛盾和社會問題。
傳統時期,大多數農民經濟收入長期在生存底線水平徘徊,攀比之風大多限於極少數經濟精英,依託於內生權威和地方性規範,鄉村社會的民俗活動和社會倫理大體能維持一定秩序。現在,鄉村社會結構的轉型已經使內生權威和地方性規範約束力日益孱弱,更加缺乏應對如此廣泛社會行為的歷史經驗和現實能力。鄉風文明作為一種公共品,“社會失靈”時需要政府力量的介入。我們黨和政府擁有通過移風易俗推動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豐富經驗,並且曾經取得過舉世矚目的成就,在新的時代條件下,也更有能力做好這項工作。
移風易俗的經驗千萬條,歸根結底是堅持黨的羣眾路線。要通過黨和政府的引導,依靠羣眾,動員羣眾,組織羣眾,讓羣眾行動起來,參與進來,達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標。近些年,一些地方已經在移風易俗工作上採取許多措施,取得一定的積極效果,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在以後的工作中,應該更加註重堅持羣眾路線,把移風易俗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更好地服務於鄉村振興戰略,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為此,筆者認為應該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盡力避免“一刀切”現象的出現。“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我國農村豐富的地域差異性決定了移風易俗必須因地制宜,行政單元不能簡單等同於文化單元,不能將移風易俗標準化、指標化,要注意分類甄別,儘量避免“誤傷”。要對民風民俗轉變保持足夠的寬容和耐心,不要刻意追求進度,脱離羣眾現實需要和接受能力。
其次,調動基層羣眾積極性。移風易俗,政府責任主要在於教育引導,輔之以必要的執法手段。基層羣眾才是真正的主體,特別是要發揮好鄉村社會中關鍵羣體的作用,比如,更加註重激活農村黨員特別是老黨員,以他們為中堅力量組建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社會組織,使其成為基層羣眾自治組織的重要輔助力量,制定和落實村規民約,使移風易俗成為羣眾自己的事。
最後,堅持破立結合。移風易俗要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滌除陳規陋習,特別是羣眾反映最強烈的“天價彩禮”“婚喪陋習”等;一手抓健康文化和公序良俗建設,將政府倡導和羣眾創新結合起來,為農民提供更加豐富的積極健康的文化生活選擇,實現標本兼治。(作者是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