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壹刀:台灣警察也要上街了?
執筆/刀賤笑
台灣警察也要上街了?怎麼回事?
據預報,明天下午,台灣將上演一場大戲。台灣“退休警察人員總會”,將組織抗議“霸佔行政院”,重演5年前“太陽花學運”分子攻佔“行政院”的那一幕。只不過這次要上街的,恰是當年驅散“學運”分子的警察。
什麼讓台灣警察如此憤怒?
這都因為一起荒唐的判決。半個月前,台北地方法院竟然判決警察要賠償當年參加“太陽花學運”的示威者(通俗地説就是暴徒)上百萬台幣。這個判決對台北警察不啻為巨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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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大批示威者攻佔台“行政院”。3月24日晚,台北警方受命強制驅離抗議人羣,導致大量警民在衝突中受傷。20多名受傷抗議者隨後提出上訴,向台北市警察局索賠。
幾經周折,台北地方法院上月30日宣判,要求台北警局賠償原告等14人各10萬至20萬元新台幣不等,總額達110多萬。
有關這個判決結果的島內民調顯示,高達74%的受訪者認為台北“警察是依法執行公務,判決離譜”,而認為“警察執法過當,判決合理”的民眾,只有24%左右。

那麼法官的理由是什麼呢?
大概意思,是抗議者強闖和破壞“行政院”雖然非法在先,但警方驅離非法集會者,也應以柔性勸説、命令解散等方式為主。若非迫不得以,避免強制手段。
而在“太陽花學運”案中,法官認為台北警方過頭了,違背強制行動的“比例原則”,超出“依法”範疇。
判決一出,台北基層警察罵聲一片。
一位警察隊長在媒體上反問,他的同事也被攻擊到流血送醫,是否也該提起訴訟,也該像誰索賠?依法自衞並制服、驅散暴徒,反倒成了過錯,台北的警察們顯然想不通。
對於所謂“比例原則”,台北警方做出反駁,説這個原則是個很抽象的概念,往往取決於法官的主觀心理衡量。一位台灣法學專家接着指出,在這場判決中,法官早已有了偏頗立場,完全偏向“學運”一方。
至於原因,其實簡單,民進黨是那場“學運”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上台後要給“學運”青年一點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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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號召台北警察走上街頭,為尊嚴而戰的倡議書裏,台灣“退警總會”會長耿繼文對“警察遭到政治糟蹋”表示譴責。
耿繼文提到民進黨上台後對“學運”暴徒和執法警察明顯的區別對待,即“行政院長”林全一上來,就無視警察200多人受傷、裝備被奪的事實,撤銷對“學運”分子的控告。
鬧事作亂的暴徒沒事,流汗流血的台北警察卻被送上被告席,如今甚至被判賠償暴徒。耿繼文説,這種荒謬的判決明顯是為政治服務,讓人難以接受。

5年前飽受“太陽花學運”之苦的國民黨政治人物,對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同樣不滿。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很為台北警察感覺不值得。他在社交媒體上説,法官清濁不分,做出如此政治性的判決,宛如閹割了警察執法的正當性,更嚴重打擊台灣警察的士氣。
這樣有關“太陽花學運”賠償案,過去半個月來在島內鬧得沸沸揚揚。
但熱議背後,已幾乎沒人懷疑,當年“太陽花學運”背後有着明顯的政治推動因素。如今這起“學運”案判決,同樣被政治先行了。
警察執法權是法治社會的基石。如果暴徒肆無忌憚地強闖和破壞行政機構,破壞公務,警察卻無法在堅決執法方面得到有力支撐,那還怎樣體現他們的權威性和正當性?
難怪有台媒激烈的反問:
民進黨因為再次在島內取得執政地位的過程中,得到“太陽花學運”助攻,於是他們上台後就這樣對待台北警察,打擊警察士氣。但未來如果再遇非法事件,難道他們是叫一線警察除了當人肉盾牌,不得有任何驅離、碰觸或強制措施嗎?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