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大幅提高“洗產地”罰款 台媒:針對大陸產品意味明顯
作者:程东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台“立法院”18日初審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洗產地”罰款增加到原來的10倍。
台“貿易法”現行條文中,原規範文字只提到進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實的貿易許可及證明文件。18日初審通過的條文對此進行了修正,把以虛偽不實方式申請貿易許可、貿易文件也納入處罰,同時大幅提高“洗產地”的罰款,規定如果廠商對產地標示不實(“洗產地”)、使用不實貿易證明文件、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或簽發單位未依規定程序簽發產證等違法行為,罰款由原本的3萬-30萬元新台幣,大幅調高為6萬-300萬元新台幣。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稱,日前外媒報道中美貿易戰轉單效應台灣受惠最多,但無法得知是轉單效應還是“洗產地”。台“經濟部”公佈的數據稱,近來查獲廠商違規提供不實原產地證明書供大陸產品使用,導致歐盟對台灣廠商及多項產品,如太陽能產品、螺絲、鋁製輪胎圈及自行車等展開調查。
台灣《聯合晚報》18日透露,修正條文有望本會期三讀通過。島內媒體表示,此舉針對大陸產品的意味相當明顯。(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