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帶“台獨”旗上玉山頂,台網友怒嗆:果然是台毒
【環球網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日前到玉山山頂舉“台獨”旗,台北市議員李明賢18日在臉書發文稱,陳致中在玉山主峯與“台獨”旗的合照,台“內政部”應依規定處罰。當天下午16時,他通過網絡向玉山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玉管處”)對此進行舉報。有台灣網友怒嗆陳致中:“果然是台毒”;陳水扁曾説(“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綜合台灣“中時電子報”等媒體20日報道,李明賢19日在臉書表示,“玉山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規定除聚落範圍外,園區內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的政治行為。陳致中帶着“台獨”旗上山,台“內政部”應依照規定處罰。
李明賢諷刺説,陳致中帶着“台獨”旗上玉山,是公開挑戰法律、公然挑戰台“內政部長”徐國勇。當台“法務部”管不動陳水扁,台“法務部長”蔡清祥被陳水扁看扁,陳致中有樣學樣,也來挑戰徐國勇。請“內政部”處罰吧!不然,徐國勇就會被陳致中看扁。

對此,台“內政部營建署”發言人陳繼鳴辯稱,這件事主要是看有沒有影響其他使用人,如果是把標幟插在地上,影響其他人使用,可能涉及違反規定,但玉管處開處罰前還是會進行勸導,若當事人不聽才會處罰。
他還稱,如果市議員有意見,可以向玉管處進行舉報,玉管處會依事實認定處理。據報道,當天下午16時,李明賢通過網絡向玉管處舉報陳致中。
玉管處對此稱,針對該事件,現將寄出陳述書,要求陳致中在20天回覆,之後會再視其陳述內容,就行為、動機等作判定,如確定是政治活動,就會開罰,一切依法處理。
玉管處還稱,就“玉山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7條,“除聚落範圍外,園區內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如查獲並給予的陳述意見確認陳致中違法就會處罰,第一次可處1500元(新台幣,下同),第二次可處罰3000元。
對此,有島內網友表示:民進黨有膽就罰,不要只會放話騙選票,陳致中就是違法,不敢罰只會讓民眾更加唾棄民進黨。↓

對於陳致中的行為,有島內網友諷刺,你以為玉山是妮可(陳致中被曝召妓的對象)管的?↓

有網友痛批,有其父必有其子,唯恐天下不亂;想要禍害台灣民眾,果然是台毒↓

還有網友嗆道:陳水扁曾説(“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2005年3月,陳水扁曾公開稱,“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在我的任期之內,要把‘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我做不到”,李登輝在他12年任期內也沒有做到,縱使今天再讓李登輝做台灣地區領導人,“他也做不到”。台灣《中國時報》在當時的社論中對此表示,陳水扁的立場,與他在競選連任時的姿態和語言,確實有些明顯的變化,但不論支持者贊成與否,他説的是實話。